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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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房发【2010】72号 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已经第1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预售款内容《办法》第三条所称商品房预售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商品房项目预售收入款项。二、监管银行选择1、预售人在选择监管银行时,应首先选

2、择预售项目设定抵押的开发贷款银行。如果预售项目存在多家银行贷款模式,预售人应选择开发贷款银行作为监管牵头行。因开发贷款银行自身原因不担任预售款监管行或监管牵头行,应由开发贷款银行出具情况说明。2、预售项目存在多家银行监管,各监管银行应在牵头行的主持下,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相关规定,订立书面联合监管协议,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家银行之间的监管责任和义务。3、《办法》中可选择的监管银行应为具备在本市(含五城区、高新区以及下属区市(县))从事金融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三、确定监管

3、资金总额1、签订监管协议前,监管银行应通过项目工程预算清册(如系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建设方或施工方,还应结合投标、中标通知书),核定所监管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总额。具体可参照报建方案成本执行。2因《办法》采用分期前置拨付款项模式,为确保末期工程建设,实际监管资金总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1倍。3、建设资金总额指项目工程建设各分项费用之和,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不同于预售人针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4、纳入监管范围的预售款,除《办法》规定可调拨情形外,在预售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前,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购置等土建工程费用、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四、工程预算清册、资金使

4、用计划以及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预算清册应涵括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购置等土建工程费用、设备安装工程费用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各分项费用应以该项费用在各实际使用时点上的用量为准。资金使用计划周期应与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土建工程)表挂钩,资金使用计划所列建设资金应与工程预算清册保持一致。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表应以1至3层为进度周期。五、签订监管协议,设立监管账户1、预售人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应与选定的预售款监管行签订监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监管协议必须包含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推荐文本内容。3、监管协议签订后变更监管银行的,预售人应与原监管银行终止监管协议,与新监管行重新签订监管协议

5、,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预售方案,公示变更后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信息,原监管银行应自收到预售人书面转账申请、转账凭证等资料之日起5日内将原监管账户的结余资金全部转入新监管行。六、预售款入账1、入账方式及程序预购人可持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款缴款单》至监管银行付款或用监管银行提供的POS机刷卡入账,预售人凭预购人提供的缴款凭证为预购人开具购房收款凭据。预购人委托预售人代存的,预售人应当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次日将收存的预售款存入/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采用抵押贷款购房的,由向预购人发放贷款的银行直接将贷款划至监管账户;采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划转至监管账户。2

6、、涉及多家银行监管项目,各行应对预售款项入账情况建立台账登记,按照联合监管协议中议定的时间定期报送牵头行确认。牵头行入账确认后及时向其他监管银行通告入账情况。七、预售款申请使用预售人应根据监管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和各阶段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预售款。预售人应向监管银行提交以下用款材料:1、预售款使用申请表;2、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建设进度需求证明(备注:应在证明材料中涵括本阶段用款额度、前一阶段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前一期预售款实际支付情况等必备内容);3、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用款需求证明;4、项目设备购置合同;5、各类配套工程建设合同清单或相关凭证;6、其他工程建设费用证明材料。八、预

7、售款拨付1、监管银行应对用款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程序中应设置实地查看形象进度状况环节。符合用款条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不符合用款条件,应书面说明理由。2、销售过程出现退房情形,预售人和预购人应共同向监管银行提出退款申请,并提交退房协议、支付凭证等资料,监管银行审查后将预售款退还预购人;抵押贷款购房的,直接划转至发放贷款的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建设过程发生工程设计、规划变更或设备更型等情形,涉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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