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ID:6095926

大小:313.76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8-01-02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盐建法规〔2015〕10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现将《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市外进盐园林绿化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市外进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市外进盐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市外进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市外进盐勘察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盐城市市外进盐设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盐城市城乡建

2、设局2015年8月10日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5年8月10日印发—1——盐城市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管理,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省住建厅《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外进盐建筑业企业(以下称“进盐企业”)是指在本市开展建筑活动、注册登记地不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第二条新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建筑业

3、企业须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人员核验,核验合格后核发《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以下简称《项目核验通知书》);中标后,在施工合同备案前,须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申领《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称《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项目信息入库手续。已取得《信用管理手册》的企业可直接参与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但中标企业须在施工合同备案前,须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办理项目信息入库手续。直接进行承发包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即不招标的项目)的进盐企业可在施工合同备案前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进行资质、人员核验

4、和申领《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项目信息入库手续。第三条进盐企业资质、人员核验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2——本);2、省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相关资料);4、拟投标(承接)工程的建造师资格、执业证书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相关职称、岗位证书以及人员的身份证及

5、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5、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6、江苏省以外的建筑业企业还须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上述3、4中劳动合同须经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鉴证,社会保险证明须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第四条申领《信用管理手册》,在提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1、驻盐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办公面积

6、不得少于150平方米,并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且不得租用居民住宅或使用工程项目部临时设施作为办公用房;2、驻盐机构的负责人以及技术(须为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3——同、社会保险证明和职称证书以及相应资格证书;3、拟在盐从业的建造师资格、执业证书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相关职称或岗位证书以及人员的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上述2、3中劳动合同须经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鉴证,社会保险证明须为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以上的社

7、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驻盐机构的负责人应是唯一的,不得由进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兼任;驻盐机构负责人及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或在项目部任职。第五条办理项目信息入库手续时,入库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相符,不得随意变更。第六条未取得《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管理手册》的进盐企业,不得参与本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未取得《信用管理手册》、项目未入库的进盐企业,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手续。市政序列企业在合同备案时

8、须提供中标(承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第七条《信用管理手册》当年度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由进盐企业申请换发下一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已在盐施工且取得《江苏省建筑施工信用管理手册(盐城地区)》的进盐企业,须在2015年10月1日前按本办法完成《信用管理手册》申领工作。—4——第八条拟在盐从业的建造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在首次领取《信用管理手册》或换证时一次性提交,中途不得增加或更换(因病无法从业等情况除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