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

ID:61349335

大小:69.94 KB

页数:6页

时间:2021-01-26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12020年4月19日武汉供电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用电报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做好公司所辖范围内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的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能交〔〕33号,以下简称《收费标准》)、《湖北省电力公司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鄂电司发展〔〕88号)、《湖北省电力公司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鄂电司财〔〕12号)和《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财务管理办法的通

2、知》(鄂电司财〔〕3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商为新建住宅(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的永久性用电报装项目,建设目标是为新建住宅区内居民安装“一户一表”,实行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居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内设计用电负荷容量大于100kVAkW)(的大型配套公建项目(如商场、学校、物业办公、电梯、加压泵房等),不在鄂价能交〔〕33号文件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和本细则范围之列,遇有上述用电报装项目,另行

3、按《武汉供电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鄂电司汉供营销〔〕41号)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办理。第三条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新建住宅(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的永久性用电报装,按《收费标准》向公司支付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由公司负责实施供电到户的总称。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的建设范围,包括上级电源出线至“一户一表”电表箱(含电表及电能量采集系统)或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点止的所有电力设计、材料和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工程。第四条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费(以下简称建设费)是指根据鄂价能交〔〕33号文件,由公司向

4、武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住宅建设单位收取的专门用于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的资金。第五条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受理一、受理权限划分城区供电单位辖区(包括两个经济开发区)的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项目的申报用电,无论电压等级和规模大小,统一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受理;远城区供电单位辖区的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项目的申报用电,由所在供电单位客户服务分中心受理。二、受理步骤与条件3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1.施工用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远城区客户服务分中心在受理新建住宅供电项目施工用电申请时,即应要求申报用电单位出示新建住宅项目立

5、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经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原件(须加盖“建筑规划方案(施工)图审批专用章”),对具备上述条件的,按《武汉供电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办理施工用电。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受理对方施工用电申请。为保证新建住宅后续永久性用电报装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远城区客户服务分中心在受理施工用电申请的同时,将新建住宅项目有关信息以简报方式(式样见附1)传送到公司发展策划部。发展策划部应提前介入,力促规划审批新建住宅小区时充分考虑上级电网建设需要,明确要求客户在建设规划中预留供电配套设施用房和

6、通道等电力设施用地,实现电网和住宅小区协调建设。2.永久性用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远城区客户服务分中心在受理新建住宅项目永久性用电申请时,应要求申报用电单位出具详细的用电申请报告,说明项目批准、规划、建设、用电需求情况,严格审核用电方出示的新建住宅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经政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原件,并将新建住宅项目永久性用电报装有关信息以简报方式(式样见附2)传送到公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司发展策划部,在公司发展策划部确认该项目具备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条件后,方可正式受

7、理报装申请。用电方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用电单位公章)和用电申请报告作为立项的基本依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受理用电申请。第六条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一、供电方案拟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远城区客户服务分中心正式受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后,统一转公司配电部,配电部负责按照《武汉供电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时限进行现场勘查,制订供电方案,并提交到公司供电方案审查会上进行会决。会决经过的供电方案,由配电部负责反馈到相关的报装受理部门。二、建设费收取1.洽商公司相关报装受理部门负责,在收到会决经过的供电方案后,应随

8、即通知新建住宅申报用电单位前来洽商签订《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委托建设合同》(式样见附3,以下简称“合同”)、落实供电配套工程建设条件要求和支付建设费事项。在洽商时,应做好省物价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