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ID:6160815

大小:3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1-05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我市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市政府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为加强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局、科技局共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

2、目。第四条 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并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等多方面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能第五条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资金管理部门分别为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二)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编制成果转化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四)研究确定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五)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资金运作中的重

3、大问题。  第六条 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成果转化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镇江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二)负责制定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三)负责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统一受理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四)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五)负责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下达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六)会同市财

4、政局组织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监理、验收、统计等,检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第七条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成果转化资金的监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会同市科技局编制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二)负责制定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使用管理及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三)根据年度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及经费计划,负责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经费;(四)会同市科技局组织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五)负责编制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

5、财务管理情况总结报告。第三章 资金支持范围与对象  第八条 成果转化资金主要支持我市“十一五”重点发展的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新能源、环境保护技术、高科技农业和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第九条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镇江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二)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能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现代企业制度,并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6、;(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第十条 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项目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成熟度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二)产品的附加值高、能耗低、符合环保要求、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能大幅度提升我市产业发展层次;(三)优先支持获国家、省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

7、进行成果转化;(四)辖区项目同级政府必须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否则对其申报项目将给予一定的限制。第四章 资金使用方式第十一条成果转化资金对市级新立项目采用拨款资助的支持方式,对省级已立项目采用匹配支持的方式。拨款资助。主要用于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工作给予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的50%;匹配支持。对获得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立项的市本级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匹配。每年用于匹配支持的资金额不超过当年市成果转化资金总额的30%。第五章 项目申报第十二条 市科技局发布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

8、报指南。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或者企业与技术依托方联合按要求向所在辖区科技局申报。第十四条 辖区科技局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严格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第十五条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二)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