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

ID:61834975

大小:11.26 KB

页数:5页

时间:2021-03-23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发布单位】83005【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03-15【生效日期】1993-03-1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海口保税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3月1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海口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但所转让的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隐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属于本办法转让范围。第三

2、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第四条第四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第五条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负责保税区内土地管理工作。第六条第六条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土地使用权及相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依照法

3、律、法规和保税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章土地使用权转让第七条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赠与和继承。第八条第八条在保税区兴办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和高附加值的出口加工业,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第九条第九条保税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由海口保税区开发总公司与受让人签订,转让价格按照市政府制订的价格,由转让双方具体协商确定。第十条第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不超过七十年。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土地使用者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有关文件,到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转

4、让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和土地管理费。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土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若确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报经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续期,但须在使用期满前一年向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重新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转让

5、期限未满,土地使用权不得收回。但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已使用所限和开发、利用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未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利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再转让。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再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亦随之再转让。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海口保税区开发总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有受让优先权。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6、,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第三章土地使用权出租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其合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7、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按规定向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办理登记。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出租土地使用权,只能出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的余期使用权。第四章土地使用权抵押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抵押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的余期使用权。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抵押土地使

8、用权,应当依照规定向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应当予以纠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处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时,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限期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