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权法律制度教学讲义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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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的概述第一节物权法律制度的概述一、物权法律制度概况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是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是财产法的一个支柱。财产法的两大支柱分别是物权法和债权法。其中,物权法属于财产的归属法,债权法属于财产的流转法物权法的发展2005年,立法机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布,向全民征求意见。人民群众对《物权法草案》表现了极大的热情,短短几个月,就征集了一万多条修改意见。随后。立法机关对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多次审议,直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高票通过。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通过,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二、物的概念和种类物的概念物权的客

2、体,指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物的特征◎有体性:有体物◎可支配性: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在人的身体之外:脱离身体的人体器官可成为物(多选)不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A土地B药品C月球表面D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ABD二、物的概念和种类物的种类◎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动产与不动产◎可替代物(种类物)与不可替代物(特定物)◎消费(耗)物与非消费(耗)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二、物的概念和种类主物与从物◎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

3、独立;(两个物)(2)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有关联)◎例如:电视机与遥控器、茶杯和杯盖、房间的钥匙等等◎思考:房屋与窗户?◎房屋与窗户不属于主物、从物关系,因为窗户不具有物理独立性,只是房屋的组成部分(多选)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哪些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A.锁与钥匙B.衬衫与裤子C.电视机与遥控器D.房屋与窗户12AC二、物的概念和种类原物与孳息物(天然孳息、法定孳息)◎原有物产生新物的关系,孳息物独立于原物,原物、孳息物属于两个物。(产出+分离)◎天然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如母牛生下的小牛、苹果树和苹果)☆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

4、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二、物的概念和种类原物与孳息物◎原有物产生新物的关系,孳息物独立于原物,原物、孳息物属于两个物。◎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储蓄存款的利息、房屋的租金)。☆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多选)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下列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孳息物的有()(2009年)A.母牛腹中的小牛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C.母鸡生的鸡蛋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CD三、物权的概念与种类1、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物权的特征三、物权的概

5、念与种类3、物权的种类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完全物权)——所有权他物权(限制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三、物权的概念与种类3、物权的种类自物权和他物权自物权(完全物权)——所有权他物权(限制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如果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乙作为抵押权人对“他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三、物权的概念与种类3、物权的种类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是设定在动产之上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等;不动产物权是设定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不动产抵押权。独立物权和从物权独立物权: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

6、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从物权:自身并无独立价值,只能从属于其他权利存在的物权,比如担保物权。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如:优先购买权因违反种类法定而无效。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如设立质权可以不转移占有,因违反内容法定而无效。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一个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如共有;一物至少可以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如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共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共容等。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物权公示原则——公示的含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

7、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由此可见,不动产的权利状态通过“登记”制度表示,而动产的权利状态则通过“交付/占有”表示。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物权公示原则——公示的效力物权转移效力:根据公示对于物权转移效力的影响程度不同,物权转移有公示生效主义与公示对抗主义两种立场。物权推定效力:为法定公示方式所彰显的权利人,被推定为合法权利人。公信效力:法定公示方式为权利变动与享有的法律表征,第三人有理由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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