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ID:6348212

大小:33.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1-11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_第1页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_第2页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_第3页
资源描述: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沪科〔2014〕408号2014年09月17日12:09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共享利用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沪府办发〔2013〕15号),结合本市共享服务工作的要求,特制订《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

2、014年8月28日   附件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效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沪府办发〔2013〕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和奖励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管理单位(以下统称“管理单位”)。   第三条(定义范围)   《办法》第三条所称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行为”包括新技

3、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不包括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大批量验货等。   第四条(申报条件)   申请共享服务奖励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须完成信息报送并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且自愿向社会开放提供共享服务。   第五条(评估内容)   《办法》第七条所称的“共享服务业绩”包括:年度仪器开机机时达标率、年度共享服务机时数达标率、年度共享服务仪器的平均用户数、年度共享服务仪器的平均服务收入和年度共享服务取得的社会效益;所称的“共享服务管理”包括:单位的组织保障与激励措施、内部的服务质量管理和用户管理;所称的“

4、服务队伍与能力”包括: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技术人员技能培训情况和单位的服务资质与服务水平;所称的“信息公开”包括:仪器信息填报的数量、完整性及信息的及时更新率、年度新增仪器信息报送及加盟仪器信息的年度增加量。   第六条(评估程序)   依据《办法》第八条,每年市科委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   (一)市科委在每年5月份发布年度评估与奖励申报通知。  (二)市科委委托受理机构收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规范完整性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管理单位的有效上报材料进行评估打分。  (三)随机选取每个评估管理单位的5家用户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 

5、 (四)根据评估得分对管理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情况进行排序,确定评估结果,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满分100分)。   第七条(奖励条件)   《办法》第九条所称的“先进个人奖”分为管理类和技术类,由管理单位自荐、主管部门推荐和专家建议相结合产生。   第八条(奖励金额确定)   根据各台(套)仪器共享服务的机时、收费、用户数量,并结合管理单位的大型仪器共享服务评估结果确定其服务成效值。计算公式为:   单台(套)仪器服务成效值=评估结果调整系数×(单台(套)仪器对外服务机时/所有仪器当年度平均服务机时+单台(套)仪器对外服务收费/所有仪器当年度平均服务收费

6、+单台(套)仪器对外服务用户数/所有仪器当年度平均服务用户数)   评估结果调整系数根据各单位仪器共享服务评估结果确定,用以调整仪器服务成效值,仪器单位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调整系数为1.2,评估结果为合格的,调整系数为1。   仪器根据单位性质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及其它组,根据评估合格仪器成效值从高到低分为A-E五个等级,各等级仪器所占比例及单台(套)仪器奖励金额为:A级前5%,50000元;B级5%-15%,30000元;C级15%-75%,10000元;D级75%-95%,5000元;E级末5%,1000元。   第九条(资金管理与监督)   奖励资金列入市科委

7、部门预算按照部门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拨付。   管理单位应将奖励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送受理机构备案;受理机构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后报送市科委备案。   第十条(施行日期)   本细则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原《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科合〔2008〕6号)同时废止。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