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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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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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6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本产品说明书仅针对《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产品”指我们提供的“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保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

2、”指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方便您了解和购买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产品性质本产品是分红型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在发达国家已运用两百多年的分红保险,作为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其主要优点在于分红保单不但能够提供传统保单下的保障功能,还可以给投保人提供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即参加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活动所得盈余的分配的机会。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产品特色l生存年金,年年给付被保险人在犹豫期结束的

3、次日、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结束时止。l参与分红,成果共享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集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于一身,被保险人除享有保险保障外,投保人还有机会参与公司经营成果的分配。l经营稳健透明,真诚回馈社会投保人可以查询保单信息,了解红利变动状况。红利分配信息公开透明,便于投保人和保险监管机构监督。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Ø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保险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

4、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年金领取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1)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20%;(2)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含60周岁生日),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仍生存,我们保证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前(不含85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前(不含85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

5、间,我们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保险合同终止。前述保证给付期是指交费期间届满后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前(不含85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Ø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保险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保险合同终止。Ø一次性领取选择权如果交费期间已届满且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

6、等于年金领取额的21倍,该数额已包含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受益人要行使上述选择权,需要在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30天内行使。如果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行使选择权,则视为放弃选择权,我们继续按保险合同2.4条关于生存保险金的约定履行保险责任。Ø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则自其身故后保险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保险合同的最后一次

7、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身故的,我们均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因投保人身故需要变更保险合同投保人的,我们依法办理保险合同投保人变更手续。Ø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保险合同所指的高残,且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保险合同所指的高残,则自投保人高残后保险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保险合同的最后一次保险

8、费约定交纳日或者投保人不再符合保险合同所指高残的规定之日,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高残的,我们均不承担该次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如投保人不再符合保险合同所指高残的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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