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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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以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的育龄妇女。(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

2、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   (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3)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

3、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三)办理部门: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五)办理时限及结果: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

4、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一)适用人员:  办理子女出生入户人员。(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出生医学证明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

5、,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6.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证明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7.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男女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8.拟入户子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提供女方近3个

6、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三)办理部门:  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五)办理时限及结果: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

7、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一)适用范围:  办理随迁入户人员。(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

8、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5.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  6.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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