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

ID:6631487

大小:3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1-20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_第1页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_第2页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_第3页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_第4页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_第5页
资源描述:

《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父母拒养子女问题探讨孟庄联校耿会利离婚对于那些尚没有子女的男女来说,或许能够使他们摆脱痛苦的婚姻,重新寻找幸福生活;然而对那些已有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来说,离婚或许将带给孩子们不幸与伤痛。随着离婚率的逐年上升,离婚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话题。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无视子女的人格尊严,把子女当成物品一样推来搡去,相互推卸责任,生怕子女成为以后生活中的累赘、包袱,谁也不愿承担抚养义务或照顾义务。笔者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每年处理的离婚纠纷中总有一部分当事人不愿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有的甚至将年幼的孩子丢在法庭,双双

2、一走了之。这不仅给幼小的心灵留下深深的伤痕,影响未成年子女正常的心理发育,同时还给审判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此,笔者就法院如何处理父母拒养子女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以期对审判工作有所帮助。  一、拒养子女的原因离婚纠纷中大部分当事人都能较好地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有的离婚双方还为争子女发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不管是跟父亲还是跟母亲生活,总归有人照顾,有人抚养。而有的父母在离婚时都不愿抚养照顾未成年的孩子,极力将抚养照顾责任推给对方,不论最终是如何解决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孩子被父或母安置在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男女一方的亲戚身边生活。由

3、于年龄的悬殊及亲情的生疏,孩子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戚之间都有隔阂,对孩子的教育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或过分溺爱,或管束严厉,或时管时不管的,孩子的思想与心理产生偏差,有的孩子甚至流浪街头,风餐露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与父母拒养子女、不亲自照顾子女有直接的关系。任何父母都不会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不成材,或成为罪犯,当初生育孩子时都对孩子的未来充满期待,并为孩子规划过未来与前程。拒养子女等于是抛弃子女,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何况人呢?但为什么又会出现父母拒养亲生子女的现象呢?通过调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经济能力较

4、差。男方或女方客观上经济条件较差,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抚育孩子的成本不断提升,与双方的经济收入增长不成正比,特别是在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收入增长缓慢,对每个家庭来说,抚养一名子女成人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特别是男女一方有残疾、有病在身或生活确实贫困的,抚养能力更为有限,双方离婚时就会出现拒养子女情况。  (二)双方均在外务工。近几年,随着劳务输出比率的提升以及经济落后地区就业机会有限等原因,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及城市无业人员外出务工。虽然外出务工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物质条件,给孩子创造较优良的成长环境,但不容忽视的

5、是外出务工人群的离婚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类人员在离婚时要考虑找一个工作不容易,在外打工也很辛苦,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不方便,有的工作性质还没有时间照顾孩子等,于是拒养孩子。这种现象目前比较普遍。 (三)缺乏爱心与责任心。爱心与责任心的缺失是近几年婚姻家庭纠纷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一种现象,这与社会经济增长期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出现一定的偏差有关系。片面追求个人享乐、以自我为中心、对社会和家庭缺乏责任感是一部分人特别是比较年轻的人身上存在的不良习气。存在这种思想的人在离婚时,有的认为带着孩子是累赘,影响以后的再婚;有的认为带孩子吃苦受累付出的

6、太多;有的认为抚养子女的费用太多,影响自己高水平的物质享受;有的甚至以自己当初不想要孩子,是对方想要的,就该对方抚养等等,种种理由拒绝养育孩子。(四)传统封建思想影响。重男轻女现象在我国广大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还普遍存在,因生女孩而引起夫妻矛盾继而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男方坚决不要孩子,而一部分女方为了赌气,也往往选择不要孩子,另一部分女方也为以后再婚想生一个男孩打算,也不要亲生的女儿。   (五)孩子有残疾。一部分家庭中的子女因各种不同原因身体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痴呆、智障、残疾、较严重的疾病(心脏病、血液病、皮肤病、遗传

7、病等)等等,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和大笔的费用。孩子是痴呆、智障的父母本身就觉得有这样的孩子很没面子,在离婚时都不愿要孩子也就不足为奇了;家中的孩子得了疾病,治疗花费了大笔费用,有些家庭因此举债,在久治不愈的情况下,有些父母因多种因素的影响就会产生矛盾,在离婚时因考虑为孩子治病还需很多钱,并且还要抽出很多时间来照顾孩子,有些视孩子为累赘,因而都不要孩子。   二、审判中应掌握的处理原则   未成年子女以及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的成年子女极度欠缺在社会上的生存能力和在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更应承担起抚养、照顾、保护他们的义

8、务,并且这种义务是法定的,必须履行。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孩子的亲生父母不能因离婚而拒绝抚养自己的子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二款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