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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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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入学儿童到校缴医保 北京市社保中心昨日通告称,凡参加北京新一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非在校生、散居婴幼儿,应在8月31日前缴纳参保费用。今年新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那么应到学校及托幼机构缴纳保费。 缴费标准仍为每年50元 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根据北京市“一小〞大病医保参保规定,每年非在校生和散居婴幼儿集中参保缴费的期限为6月1日至8月31日。 其中,凡2007学年度已参保缴费且继续在街道参保的人员,应于今年6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足额缴纳2021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50元。如果采取“委托银行代扣〞方式,应由本人或其亲属及时到银行
2、足额存入应缴费的数额;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由本人或其亲属到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缴费。 市社保中心昨日还发布规定,原在街道社保所参保缴费,但今年6月以后将要入托〔含已入托的〕或上小学、中学、大学的这局部学生儿童,一律到托幼机构及学校缴纳2021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 新申请参保8月20日截止 对于2007学年度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人员,如申请参保,可按社保中心规定在2021年6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假设超过上述期限,社保所将停止办理2021学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 ★相关新闻 8类情形停止街道缴费 202
3、1年上小学或入托的〔含已入托的〕;参加2021年高考的本市复读生;2021年5月31日前满16周岁的非在校生;在外地就读且2021年毕业的大学生;曾在外地就读目前回本市上学的中小学生;个人要求停保不继续缴费的;已死亡的;因其他特殊情况申请停止缴费的。 参保人员假设符合8种情形之一,须在7月23日以前到街道社保所说明情况或告知,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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