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服务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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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市安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林怀中、曾长森共同出资,设立台州安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台州安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景园花园8号楼3单元505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品、代办汽车上牌、年审、驾驶证年检手续、代驾服务。对不符合《公司经营范围用语规范》的以工商行

2、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姓名、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姓名股东证件号码实缴额(万元)实缴时间实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林怀中3310211989082400191.52012年10月货币50%曾长森3504241989081512391.52012年10月货币50%合计3100%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

3、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无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

4、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一般在每年12月份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

5、上的股东表决通过。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成员为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如下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

6、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前聘请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

7、权。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保护公司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职工利益。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

8、;(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每届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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