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ID:7347069

大小:25.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2-1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精品文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精品文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创新基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

2、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47号)以及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国家设立创新基金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资,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  第三条 创新基金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财政部根据中央财政预算情况和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科学技术部会同财政部向国务院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第四条 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

3、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二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 创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所需的支出。具体开支范围包括项目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 项目费是指用于支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立项的项目经费。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其中,创新基金对每个项目的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

4、-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精品文档200万元人民币。(一)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承担企业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项目执行期内的有效付息单据核拨贴息资金。(三)资本金投入方式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管理费是指用于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

5、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从事创新基金项目的评审、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经费。包括基本支出(项目管理所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具体按《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355号)和《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84号)执行。管理费实行预决算管理。管理中心年度管理费预算通过科学技术部报财政部审批后,列入创新基金预算。年度管理费决算经审计后,通过科学技术部报财政部。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5/5精品文档  第八条 其他费用是指经财政部批准开支的与创新基金有关的其他支出。第三章项目审

6、批和资金拨付  第九条 企业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的受理、评审和监管。  第十条 企业在申报项目时须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前,须征求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名单抄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通过受理审查的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和评估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根据评审、评估意见,管理中心本着“择优支持”的原则,提出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金额建议,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经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审批的项目正式立项。  第十二条 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正式立项的项目由管理中心与项目承

7、担企业、推荐单位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资金在合同签订后分两次拨付。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付7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第二次拨款);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按企业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单据核定的应贴息数额拨付8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其余资金(第二次拨款)。  第十四条 管理中心依据合同金额每年分批编制立项项目用款计划,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五条 管理中心每年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分批编制二次拨款计划,报财政部审核。  第十六条 财政部对管理中心报送的立项项目用款计划和二次拨款计划审核后,将创新基金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所在地省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