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

ID:7358032

大小:2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2-12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_第1页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_第2页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_第3页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_第4页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_第5页
资源描述:

《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精品文档司法学视角下的行政诉讼一、法院功能论《行政诉讼法》第1条规定了“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这一规定对于司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以下方面。一是丰富了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在追求公正、及时、维权、监督的同时,还要关注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虽然说通过正确适用法律实现了上述目的之后,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基本也能实现,但在此过程中如有对解决行政争议的特别需求,解决争议也可以成为一项优先实现的目的。二是增加了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新行政诉讼法在第60条中规定了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2、、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这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原法规定的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思维方式。同时,为了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专门的司法解释,通过协调撤诉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在实践中,地方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力促行政案件的“协调撤诉”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2〕虽然“协调撤诉”的工作方法是法院在行政诉讼环境不佳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法院解决行政争议功能的发展。三是可以带动对行政争议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发展。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确立了“解决行政争议”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

3、创15/15精品文档的目的之后,其影响绝非仅限于诉讼过程,而是会扩大到非诉讼领域。目前,我国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协商、行政和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机制都已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也为行政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平台。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行政争议解决法》,旨在授权和鼓励联邦行政机关适用调解、协商、仲裁或其他非正式程序,迅速处理行政纠纷。该法要求各个联邦行政机构推广ADR的自愿使用,“提供及时、专业和廉价的争议解决方式”。美国国会称“广泛领域的争议解决程序,不断加深对这种程序有效使用的理

4、解将改善政府运作和服务”。〔3〕就我国的新行政诉讼法来说,确立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同样将会带动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积极性,最终由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法院的诉讼渠道共同形成系统化的行政纠纷解决体系。二、接近正义原则的应用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5/15精品文档接近正义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项司法改革运动,目前已经成为一项成熟的司法原则,成为建设现代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标准。虽然接近正义运动最初以帮助穷人获得司法救济为主要目的,后来发展到对儿童、妇女、老人、少数民族、残障人士和其他弱势

5、群体的特别司法保护,以及再后来发展到开辟司法渠道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但其根本精神是在降低诉讼门槛、扩大司法救济的同时,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最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4〕而反观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与接近正义原则无疑是背道而驰的。根据立法机关的说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目的之一是解决“三难”,即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难”都是寻求司法救济道路上的重大障碍,其中立案难最为突出。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客观原因造成的立案难,如路途遥远、当事人无力聘请律师等;二是主观原因造成的立案难,如法院受现行司法体制弊端的影响

6、而不愿或不敢受理行政案件,或者受理之后采取消极的方法规避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判断等。然而,新行政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对行政相对人寻求司法救济的方便度,扫除了接近正义的一些重大障碍。一是扩大了受案范围。虽然我国还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初级阶段,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但这次修改仍然在第12条中扩大了受案范围,并保留了原来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5/15精品文档的规定,为以后的立法继续扩大受案范围留下空间。〔5〕二是扩大了

7、当事人范围。对于原告资格,新行政诉讼法改变以往的主观标准为客观标准,即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从而避免了法院适用主观标准确定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时的不准确和人为设立门槛,从本质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同时,新行政诉讼法第26条还扩大了被告的资格,规定在复议机关维护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都可以成为被告。三是实行了立案登记制度。为实现“接近正义”原则,新行政诉讼法改原来的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并阐明不

8、予立案的理由。该法第51条第3款还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第52条还规定,对于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