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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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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民事保护令的实体与程序构造摘要民事保护令适用主体包括受害人、施暴人、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经受害人同意的相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其适用客体丰富,综合人身、财产、矫正等方面。因其适用客体的广泛性,采民事保护令概念相较于人身保护令显得更为合理。民事保护令本质为权利侵害阻断机制,根源上不同于为诉讼提供保障的民事保全而蕴含着独立于其他诉讼、单独适用的正当性。民事保护令适用的程序模式应贯彻诉讼、非讼程序交融特征,把握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冲突。关键词民事保护令权利侵害阻断机制公平与效率作者简介:杨军,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一、引言现行立法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宪法》、《婚姻
2、法》、《刑法》当中,尚未形成关于家庭暴力法律规制的统一立法,并且此些法律,均以事后规制作为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手段,未有事前规制措施。而通观国外立法例,早已有民事保护令作为家庭暴力事前规制手段的法律规定。民事保护令作为事前规制措施,有许多事后规制手段所无法达到的特点,包括其及时性特征,可以及时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综合性执行特征,通过综合的反家庭暴力网络对家庭暴力进行事前干预;维护秩序特征,可以维护家庭秩序,从而保障社会秩序等等。因此,立法实有必要对家庭暴力之民事保护令进行规定。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于2008年3月发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3、》(以下简称《审理指南》),及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二部文件将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了统一,并开创性地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使得国家公权力能在事前介入家庭活动的私领域,突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理念。然而,二部文件对民事保护令制度的规定,还略显粗糙,并未反映民事保护令的应有特征。因此,本文将以民事保护令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其实体及程序性构造做简要论述,以期对民事保护令制度的应有之义进行一个初步的探讨。二、民事保护令的实体要件(一)民事保护令的内涵保护令是指法
4、院颁发法庭命令或裁判用来保护特定人不受非法的侵扰或者传唤。广义的保护令适用在家庭暴力、秘密侦查等领域,而狭义的保护令则通常指家庭暴力中的保护令,又可分为刑事保护令和民事保护令。刑事保护令和民事保护令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首先,刑事保护令中检察官立足于公共利益提起申请并决定保护令之内容;而民事保护令则会给受害人更多自治权,由其提起具体申请;其次是证明标准不同,前者采“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后者只需“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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