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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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办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已经2021年8月24日建设部第44次常务会议争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二月四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

2、程师)的注册、执业、连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根据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10-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第四条注册工程师按专业类别设置,详细专业划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

3、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注册第六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需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

4、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10-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

5、管部门统一制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用印的注册证书,并核发执业印章。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打算,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审批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打算,自作出打算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其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批的,审批时间为45日;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九条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10-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

7、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连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供应达到连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连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根据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连续注册。连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连续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连续教育要求的证

8、明材料。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连续原注册有效期。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10-第十四条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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