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1-2021 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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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140CCSP55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2361—2021河(湖)长制工作规范Operationcodeforriver(lake)chiefsystem2021-09-22发布2021-10-22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3/T2361—20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河

2、长制)办公室、绍兴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炯、王巨峰、彭洪、何斐、孙炎松、邓铭庭、丁飞跃、方林苗、孙一栋、马赫、王力维。IDB33/T2361—2021河(湖)长制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和实施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河(湖)长制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河(湖)长制river(lake)chiefsystem在相应水域设立河(湖)长,由河(湖)长对其责任

3、水域的治理、保护予以监督和协调,督促或者建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解决责任水域存在问题的体制和机制。3.2绿水币lucidwatercredits社会公众参与治水、护水等工作获得的一种激励形式。4基本要求4.1人员队伍4.1.1河(湖)长、河长制工作机构参见《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有关规定,县级及以上河(湖)长应设置联系部门。4.1.2应设置省、市、县、乡四级双总河长,并遵循流域统一与分级分段(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设置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4.1.3河(湖)长调整的,应在到任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县级及以上

4、河(湖)长调整期间,河(湖)长联系部门应代为履职;乡、村级河(湖)长调整期间,乡级总河长应指定同级负责人代为履职。4.1.4宜建立民间河(湖)长、志愿者、网格员等队伍,采用“绿水币”的形式,鼓励与引导公众参与爱水护水工作。4.2制度建设县级及以上河长制工作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与共享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工作巡查与督查制度、绿水币制度等制度。1DB33/T2361—20214.3区域协作机制跨行政区域的河湖,应建立相邻行政区域的联合协作机制,采取联合会议、联合巡查、联合督查等措施,通过信息共享和联合管治,实行上下游左右岸的联动联

5、防。4.4信息化平台建设4.4.1应构建全面感知、信息共享、上下连通、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应与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有效融合。4.4.2平台应包含河(湖)长公示牌、水质水文监测、排污口、取水口、水工程、河湖等级、河湖管理范围等河湖岸线基础信息和水质水文、岸线变化等动态数据,以及巡河管理、问题处理、督导考评等功能,实现河湖基本信息全覆盖、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展示、河(湖)长履职在线考评、河湖状况实时监控、公众参与充分体现、重点项目全程管控、问题处理全链监管。5工作内容工作内容见附录A。6实施要求6.1方案与计划制定

6、6.1.1省、市、县级河(湖)长应审定并组织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同级河长制工作机构备案。6.1.2“一河(湖)一策”方案应对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明确治理保护目标和任务,提出治理保护措施,落实责任部门。6.1.3年度实施计划应包括治理保护目标、治理保护任务、责任单位、年限和资金等内容。6.2研究部署6.2.1县级及以上总河长召开工作会议每年不应少于1次,总结部署本行政区域河湖治理和保护工作。6.2.2县级及以上河(湖)长召开专题会议或联席会议每年不应少于1次。会议应总结部署河(湖)长制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一河(湖)一

7、策”方案、协调解决责任水域的重大问题、落实本级总河长或上一级河(湖)长交办的其他事项。6.3巡查6.3.1省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每年不应少于1次,重点协调和督促解决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重大问题。6.3.2市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每季不应少于1次,重点协调和督促解决责任河湖治理和保护的重大问题。6.3.3县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每月不应少于1次,发生重大涉水问题时,应增加巡查频次。6.3.4乡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每半月不应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每旬不应少于1次;发生涉水问题时,应增加巡查频次。经县级河长制工作机构同意,河湖状况良好、河(湖

8、)长履职尽责的可按上一级河(湖)长巡查频次执行。6.3.5乡级、村级河(湖)长巡查以现场检查为主,主要检查下列内容:a)非法围垦河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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