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ID:805693

大小:46.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09-05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_第1页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_第2页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_第3页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成都市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成都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通过开展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构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企业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三条在青羊区内注册登记工商和税务关系、且从事科技活动、没有专利侵权行为的企业;第四条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建立健全有效

2、的专利机构,有领导分管,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2、专利管理、技术资料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3、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工作目标和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和考核指标。4、开展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45、企业拥有有效专利5件以上(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年度专利申请量3件以上(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第五条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强化专利信息利用,定期开展行业专业技术专利分析与研究活动。2、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制定适合企业的专利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3、建立企业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4、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5、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

3、(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年度专利申请量不低于6件(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第三章申报与认定程序第六条申报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应提供资料如下:1、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专利汇总表。4、申请专利示范企业的,上一年度应已获得专利试点企业称号。第七条青羊区每年开展一次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申请专利试点、示范企业须在每年8月底前通过青羊科技网(www.qyst.gov.cn)上申报系统提出,并报送4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经区科技局(知

4、识产权局)审核同意,授予“青羊区专利试点企业”和“青羊区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第四章考核与管理第八条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工作。第九条企业专利试点、示范期限为叁年,实行动态管理。试点、示范期满后,企业应提交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总结,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验收。第十条经考核合格的企业保留“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称号,未通过考核的企业给予一个考核年度的整改期,到期仍未通过考核的,取消“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第五章扶持措施第十一条青羊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1、对首次获得专利试点

5、企业称号的企业补助经费3万元,首次获得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补助经费5万元,补助经费在区当年预算批复“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项目中统筹安排。补助经费用于企业专利的宣传培训和管理工作等。2、青羊区专利成果转化项目计划重点扶持专利试点、示范企业。4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示范企业。4、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和专利实施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和专利成果奖。5、对申报区重点科技计划的项目,在评审通过的情况下预以优先立项。6、优先为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提供专利宣传、培训、咨询、专利纠纷、专利维权、专利信息服务和企

6、业知识产权战略策划。7、组织参加学习、考察、交流合作和对口培训等。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