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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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嘉环发〔2016〕94号关于印发嘉兴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环保局:根据省环保厅《浙江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环保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试行)》(浙环发〔2016〕50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嘉兴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即日起(嘉环发〔2015〕124号)文件废止。嘉兴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2月9日—7—嘉兴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

2、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环保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内容(一)随机抽查主体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下同)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二)抽查

3、对象和抽查内容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将本行政区域内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内的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抽查内容为被抽查单位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三)建立名库—7—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由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等组成。其中,市级环保部门抽查的重点排污单位为国控企业,市控企业(不含国控)为一般排污单位;县级环保部门抽查的重点排污单位为市控企业,县控企业(不含市控)为一般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单位单独建库(名单可与重点排污单位

4、、一般排污单位重叠),来源为上年以来本行政区域内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环境信用等级被评为红色及以下或被主流媒体曝光并查实、有废气投诉并查实确有污染的企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污染源所在地环保部门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辖区内所有在岗在位具有环境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依法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或环境监察执法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岗位调整等因素动态调整。(四)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采用摇号或抽签等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

5、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污染源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特殊监管对象不受该条款约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执法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处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7—1、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2、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按照1:1.25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监察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对

6、本行政区域一般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按照1:2.5的比例对本行政区域一般排污单位进行抽查。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市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10%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县级环保部门每季度至少对本行政区域30%的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抽查比例,确定下一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家次),纳入本级《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或抽签等方式确定下一季度被抽查单位名单。二、工作机制(一)抽查“双随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调配现

7、有环境监察资源,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格遵照《环境监察办法》和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中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取。—7—执法检查人员名单由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据本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编号随机抽取确定。对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地区,可以由市级环保部门从本部门与所辖地区下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或跨区域联合抽查。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

8、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二)抽查留痕执法检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随机分配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抽查。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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