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

ID:8360217

大小:38.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3-22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_第1页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_第2页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_第3页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_第4页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_第5页
资源描述:

《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开放式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论文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探析姓名:姜冬学号:041130224学校:驻马店广播电视大学指导老师:刘征写作时间:二00六年五月十三日论文摘要:法律援助制度的确立,是由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决定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律师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是服务于人民的。2003年9月1日生效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15世纪的英国,上世纪60年代

2、,在西方发达国家日臻完善。与此同时,许多重视现代法制文明的发展中国家,也相继建立起了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以来,积极致力于在刑事司法领域确立并推广一套具有原则性、规范性、示范性、普遍性的国际准则,由于法律援助制度在实现平等、保障人权方面的特殊作用,理所当然地成为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重要内容。2003年9月1日生效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将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均纳入了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从而使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逐步与国际看齐。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将接受法律援助的期间仅仅限定在审判阶段,也就是说,符合法律援助条

3、件的刑事被告人在审判前程序中并不享有法律援助权,这不仅与国际司法准则有很大差距,仅就国内法而言,也存在较明显的冲突。新《法律援助条例》已就这一点进行了改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在审判前程序中已享有法律援助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均已可享有法律援助权。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尽管还很不完善,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和发达国家的制度相比也有很大差距;它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法制环境的成熟与诉讼体制乃至政治、经

4、济体制的配套改革,这也是一个艰世的系统工程,并不能一蹴而就。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探析目录一、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国际化……………………2二、从联合国通过或确认的一系统法律文件来看,在刑事司法领域提供法律援助的国际准则主要有以下内容…………………21、明确了运用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22、受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时间………………………………33、规定了免费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34、实施法律援助的保障措施…………………………………3三、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与国际准则的差距………………41、受援对象的范围逐渐与国际看齐……

5、……………………42、受援案件的种类有限………………………………………53、受援阶段单一………………………………………………54、提供刑事法律援助的形式和方式单一……………………55、缺乏必要的实施刑事法律援助的经费保障………………6四、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思考………………………61、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62、建立稳定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73、扩大受援对象的范围并拓展受援阶段……………………74、丰富法律援助的形式………………………………………75、建立值班律师制度…………………………………………8我国

6、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探析法律援助,是指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按规定不收取、少收取或延缓收取费用的一种制度。根据《律师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①。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2003年9月1日生效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

7、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第11条同时规定,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说,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不限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还包括公诉案件被告人和自诉案件自诉人。由此可见,刑事法律援助,即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依照法律规定为贫穷的、无力

8、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