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工作实施办法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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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工作,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由各单位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坚持计划实施原则。各单位组织施行年休假应当周密安排,严格落实。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同时上报当年年休假执行情况。第四条坚持服从工作需要原则。各单位制

2、定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应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年度工作总体计划和部署,科学合理安排,在尊重工作人员本人意愿,保障工作人员年休假权利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五条坚持全员执行原则。各单位应当从维护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出发,保证每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严禁不休年休假,变相给工作人员发福利。第六条坚持分级审批原则。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审批。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县人武部、、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审批;班子其它领导成员由班子主要领导审批。各乡镇党委、党群系统和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由县委

3、主要领导审批;班子其它领导成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审批。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班子其它领导成员,由班子主要负责人审批。各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休假人员休假前应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休假审批表》,审批手续完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机制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休年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七条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或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当年12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

4、假。第八条工作人员的“连续工作”时间和“累计工作”时间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的休假日、休息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九条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期内,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的,应服从单位调度,中止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承担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任务,不能在本年度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跨一个年度安

5、排。第十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已离岗或请长假、长期病休以及个人原因不在岗位正常工作的。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二)、(三)、(四)、(五)类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第十一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

6、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年休假的计算办法:(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荣誉性休假活动(不含开会、学习、考察)的时间,计算为本人当年的年休假时间。若活动天数少于工作人员当年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安排补足其当年年休假天数。(二)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等教育的,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工作日内)的时间,应计算为本人的年休假时间。(三)新招录(聘)人员在招录(聘)满一年的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四)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安置的士官和新调入人员,在办理关系转移手续时,应附原单位的休年休假情况证明。如在调入前的当年未在原单位休年休假的,应享

7、受年休假。(五)驻外、驻村和挂职锻炼人员按工资管理关系,由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列入年休假计划统筹安排。工资关系和现工作单位分离的其他人员,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第十三条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年休假,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因个人原因未休的。(二)请事假的天数累计已经超过本人应休的年休假天数。第十四条各单位要加强对年休假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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