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权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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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  摘要: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以公司的资产、信用或是同债权人订立对外担保合同的行为称之为公司对外担保。从公司法的角度研究公司的对外担保,在现代的社会中是公司对外融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手段。然而不能忽视这其中种种关乎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全部股东以及担保债权人的利益问题。本文探究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提出问题,分析在不同情形下对外担保的效力,以期给予我国的司法实践些许启发。  关键词:公司法;对外担保;效力  D922.291.91;D923A20

2、95-4379-(2017)05-0162-02  作者简介:姚邢(1992-),女,浙江人,硕士,就职于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  一、引言  完善有序的公司担保,让公司能够有效地以资产为他人债务担保,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以及提升公司的整体综合实力。1993年《公司法》第69条第3款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有关规定,通过公司资产担保其他人的债务,应当取消担保,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所得由公司所有。所以,公司用自身的信用或其特定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是公司自治的范畴。但是我国法律为了维

3、持市场上公司资本的确定,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在公司里的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对公司担保能力进行限制。为了明确法�,以及避免社会各界的无谓争论,1993年12月29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此后的1999、2004和2005年分别对《公司法》进行了三次修改,现行《公司法》为第三次修正。本文以公司法的角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进行探讨,希望给予相关部门及人员一些借鉴和启发。  二、问题的提出  公司的对外担保是一种很重要的融资手段,关乎一家公司能否从事正常的经济活动。倘若

4、缺乏完善有效的法律制度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将会造成一系列损失。2005年我国的《公司法》得到了修订,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原本公司担保法律制度方面的空缺,并且在总则部分通过专条形式对公司担保制度进行规范。在这之前,我国公司的违规担保现象十分严重,其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在:(1)公司违规担保规模大。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为例,沪市在其年报里披露了836家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占其中的75.78%[1]。(2)担保泛滥,普遍逃避监管。在此之前,虽然我国的证监会和《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都明确规定了

5、公司不得以公司资本来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东的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或个人债务担保。但是,在市场上仍然普遍存在着公司逃避监管,以各种形式迁回担保,相互连环担保。(3)公司大股东通过担保侵占公司利益,掏空公司财产。在市场的不少公司的担保有很大部分是提供给关联方的,关联大股东则运用各种方式来进行财产转移,以此来侵占公司的利益。  三、违反公司章程中的担保事项之时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  (一)未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  1.未经有权机关决议提供担保的行为与越权代表  《公司法》如果公司希望与

6、自然人,法人或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签订担保合同,则应遵守公司章程,由公司内部决策机关作出决定。[2]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也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通过决议批准。如果公司的章程没有对有关此事项进行授权,未经股东大会或者同意就擅自作出有关此事项授权,没有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就擅自签订担保合同,那么该行为视为超越权限。另外,越权代表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如下:一,违反相关法律,允许他们实施该行为。二,违反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股东决定实施的行为。司法裁判决不能只是秉持单

7、一的价值理念,最高人民法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所采取的态度的转变证实了这一观点。  (二)公司章程禁止公司对外担保的担保合同的效力  企业的这种担保行为,实际是就是公司内部制订的相关企业章程与我们公司法里自治原则相违背的情境。该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两大机构依旧违反章程,不计后果的坚持对外签署担保合同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的出现不仅赋予公司外部安全的权力,而且对公司制订的公司章程中

8、的外部担保权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公司制订的章程中规定,拒绝公司为外界进行担保活动,那么公司的担保合同将被视为无效[3]。公司外部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章程被禁止的,合同被视为无效。亲属不知道法规条款的另一方,或不知道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效果也不能过于片面的进行理解。之所以导致观点的不同,是由于合同无效的判断准则缺乏统一性,凭客观的章程的规定,还是靠主观情形。当章程禁止对外担保,股东会却允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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