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共同财产制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

ID:879667

大小:38.03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7-09-22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_第1页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_第2页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_第3页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_第4页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由家庭组成,夫妻是家庭的组成,夫妻财产制是一个社会问题。所谓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的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其性质和特点是由当时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外国亲属法中的夫妻财产制种类复杂,名目繁多,但大多采用某种法定财产制,同时允许婚姻当事人对财产加以约定。纵观世界各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以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最为普遍。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及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除特有财产外,将夫妻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合并为共同财产

2、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关系终止时依法分割。其余范围不同,可细分以下几种:(一)、一般共同财产制。不论是夫妻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归夫妻共同所有。巴西、荷兰、葡萄牙等国均以此制作为法定财产制。(二)、动产及所得共同财产制。夫妻在结婚时的全部动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由于在共有的财产中排除了婚前的不动产,共有的范围小于一般共同制。如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410条第一款规定:“共同财产的资产,由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或分别取得的共同财产,并由个人的职业及由其各自的财产所收取的果实及收入中所作的储蓄构成。”(三)、婚后所得共同制。

3、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原有财产的孳息,均归夫妻共同所有。由于在共有的财产中排除了婚前动产和不动产,共有的范围小于动产及所得财产制。前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0条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是他们共有的财产。”罗马尼亚家庭法典第30条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自获得之日起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劳动所得共同制。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归个人所有。由于在共有的财产中排除了婚前财产和婚后的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如:继承、受遗赠或受遗赠所得等)。共同的范围小于婚后所得共同制。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婚姻法第4

4、6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通过劳动获得财产,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在资本主义国家,表面上看共同财产制是夫妻共有,但实际上却把共同财产的管理、收益、处分的权利赋予丈夫一人。因而,妻子的所有权形同虚设,没有太大的意义。社会主义各国最广泛采用的是所得共同制,但与资本主义国家所得共同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夫妻财产所得共同制都规定共同财产不仅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而且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如前苏联《苏联婚姻和家庭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是他们共同共有的财产。”对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我国婚姻法

5、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该条可见,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但并不排除约定财产制的适用。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该《具体意见》

6、主要对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司法解释:(一)、严格限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财产如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从事承包或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取得的债权以及其他合法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二)、妥善处理特定情况下财产性质的认定《具体意见》第3条到第6条,对复转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已登记结婚的,

7、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以及一方婚前个人所得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或贵重的生活资料等财产性质的认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三)、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分割方法《具体意见》指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具体意见》第9条到第15条对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财产,婚后所置房屋的分配以及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中涉及夫妻共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