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案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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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案例观察2014年3月18日,停牌8个月之久的金丰投资(600606)公告了其《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揭示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壳“金丰投资”的交易方案,其中绿地集团估值655亿元,创下了A股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并购重组交易记录。(一)《预案》要点:1.交易重要时点首次停牌日:2013年7月1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3年8月23日预案公告复牌日:2014年3月18日交易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2.交易方案(1)资产置换金丰投资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

2、上海地产集团持有的绿地集团等额价值的股权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由上海地产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主体承接。(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丰投资向绿地集团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绿地集团股权,其中向上海地产集团购买的股权为其所持绿地集团股权在资产置换后的剩余部分。以上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整体,若其中任一交易未获通过或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本次交易完成后,金丰投资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将被置出,金丰投资将持有绿地集团100%股权。3.交易对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上

3、海地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绿地集团全体股东,即上海地产集团、中星集团、上海城投总公司、上海格林兰、天宸股份、平安创新资本、鼎晖嘉熙、宁波汇盛聚智、珠海普罗、国投协力。其中,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海格林兰已与绿地集团职工持股会签署《吸收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格林兰将吸收合并职工持股会。上海格林兰、职工持股会正在办理吸收合并相关程序,自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将由上海格林兰取代职工持股会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职工持股会在《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上海格林兰继受,即上海格林兰将成为本次交易的

4、交易对方。上海格林兰与职工持股会的吸收合并工作将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方案的董事会之前完成。上海格林兰已经出具承诺:其将于金丰投资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对职工持股会的吸收合并,上海格林兰取代职工持股会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1.交易金额经预估,本次拟置出资产的预估值为23亿元,拟注入资产的预估值为655亿元。2.交易完成前后股权结构(1)交易完成前金丰投资股权结构(2)交易完成前绿地集团股权结构(3)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1.其他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是否进行配套融资?□是■否二、案例法

5、律点评:总的来说,“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方案本身并不复杂,通过资产置换剥离原金丰投资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同时发行股份收购绿地集团100%股权,这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常用的方式。仔细研读,该《预案》主要有两个亮点:亮点一、982名绿地员工组成的职工持股会的股权处理方案根据《预案》,“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绿地集团职工持股会共有成员982人,合计持有绿地集团出资额376,655.21万元,占绿地集团股权比例29.09%。”为解决职工持股会的持股问题,绿地集团依下述步骤采取了规范措施:“(1)绿地集团管理层43人出资10万元共同设

6、立一家管理公司格林兰投资。(2)全体持股会成员与上述管理公司格林兰投资成立三十二家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合伙企业”):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格林兰投资作为小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全体持股会会员作为小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3)格林兰投资以及三十二家小合伙企业共同出资再组建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大合伙企业”)上海格林兰。(4)大合伙企业上海格林兰设立后,通过吸收合并职工持股会的方式承继职工持股会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5)大、小合伙企业及其

7、全体合伙人特委托管理公司格林兰投资及投资管理委员会全权代表参与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上市计划并完成有关工作。”其中上海格林兰的出资情况如下:简而言之,绿地集团通过由高管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作为GP与普通员工作为LP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吸收合并原职工持股会股权,解决了职工持股会股东资格不适格的问题。首先,有限合伙企业吸收合并职工持股会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合伙企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未明令禁止,在操作中可以借鉴《公司法》中关于吸收合并的相关做法;其次,过去证监会对于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来规避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的高压线问题是不认可

8、的,随着证监会对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问题的放开,此次上海格林兰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解决职工持股会持股问题可谓开创了先河,如最终获得证监会批准,则可以成为解决职工持股会问题的范本。当然,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超过200人审核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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