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票据的无因性与我国票据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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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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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票据的无因性与我国票据法的完善  【摘要】票据被称为市场经济的三大基本工具之一,票据在商品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均是以票据无因性原则作为基石的。票据无因性是票据制度发展和功能不断增强的必然产物,票据行为无因性原则是各国普遍承认的票据法上的重要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有积极意义,理应为我国票据法采纳。  【关键词】票据;票据无因性;票据流通;立法完善。  票据是商品经济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而发达。票据、合同和公司一起被称为市场经济的三大基本工具。尽管当今电子商务技术不断创新,但仍然没有任何一种商业工具可以完全代替票据。票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不仅具有替代货币进行

2、支付的功能,而且还具有流通功能、信用功能和融资功能等。票据在商品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均是以票据无因性原则作为基石。无因性是现代票据制度的灵魂。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在对票据制度进行立法的过程中,普遍将票据无因性原则视为票据立法的基本原则。制定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我国《票据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关注到票据无因性原则。然而,特殊的立法环境下使这部法律在票据无因性原则的取舍上难免产生动摇。本文旨在通过对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解析,指出我国《票据法》在票据无因性原则适用上的缺憾,并进一步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一、票据无因性的由来。  票据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随着商品经

3、济的逐渐繁荣而发展。同样,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理论并不是从票据一产生就有的,而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是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的。票据的无因性起源于商品交换的内在需要,12、13世纪,典型意义上的票据开始在贸易发达的意大利、法国诞生了,最早的现代意义票据产生于12世纪的意大利,当时,欧洲各国贸易发达,但是由于各国票制不统一,因而不利于交易。于是,产生了最初的本票。其具体做法为货币兑换商在某地收受商人现金,然后给对方一个目的地付款凭证,商人以此凭证向兑换商在目的地的分店和代理店支取现金,从而便利了交易。意大利、法国的商人发明了背书转让票据的方式。背书制度的确立在票据

4、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不仅是票据权利转让的一种方式,而且也使得票据的流通在技术上成为可能。但是,票据流通在具备了其技术基础之后便面临着这样一个法律难题,即票据转让以后,其后手是否继受前手关于票据权利的瑕疵。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债权受让人须继受债权转让人的权利瑕疵。依此办理,随着票据转让次数的增加,票据的支付风险逐渐加大,人们对支付手段或贸易媒介工具的要求是安全和迅速,而票据支付风险的加大无疑会阻滞贸易的进行。19世纪以前,法国工业革命尚未充分进行,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很少出现,这种时候,票据关系之有因并不至于影响过大,制定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的特点之一便是不承

5、认票据关系的无因性。但随着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的完成,商品生产和交换大规模的进行,这时一桩交易往往涉及众多的参与者,因而有必要将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相分离,从而维护票据功能的实现。鉴于此,人们在票据支付的商事实践中逐步达成共识,即票据转让后的善意后手,不接受前手票据权利的瑕疵。德国票据法于1871年公布实施,一些原来仿效法国票据法的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以及拉丁美洲各国都纷纷弃之而采纳票据无因性的德国法。就连法国自身后来也于1935年转采日内瓦统一票据法的规定,以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并使之符合国际立法通例,票据的无因性制度得以确立。这使票据的信用从狭窄

6、的直接交易人之间的信用扩大为社会信用,汇票、本票因可以背书转让而具有了流通性,进一步发展了票据作为社会信用工具的功能。  二、票据无因性的含义。  票据的无因性,目前还没有较为明确的定义,但各国学者对此多有论述。日本学者龙田节认为,票据上的债务是基于票据行为自身而发生和存在的,与作为票据授受原因的法律行为的存在或有效与否无任何关系,即使买卖契约无效或者被撤销,由此产生的票据债务也不受影响。我国台湾学者梁宇贤认为:“无因证券者,乃票据执票人不明示其原因所在而主张享有证券商之权利之谓也。票据如已具备法定要件,其权利即行成立,至其法律行为发生之原因如何,在所不问。”学者王小能认

7、为:“所谓无因,是指票据如果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以上论述虽然表达方式不同,但并无实质性的差异。究其根本,票据的无因性不外乎两种形式,一种是内在的无因性,另一种是外在的无因性。内在的无因性指的是票据关系的内容并不包含原因关系的具体内容,即票据上仅仅记载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约定为意思表示的内容;外在的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即自行产生效力,而不问其基于的原因关系或基础关系存在与否或是否有效。  我国票据理论认为,票据的无因性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其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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