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寿命年限的说明

关于机动车寿命年限的说明

ID:8988262

大小:19.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4-14

关于机动车寿命年限的说明_第1页
关于机动车寿命年限的说明_第2页
关于机动车寿命年限的说明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机动车寿命年限的说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计算机动车折旧年限的答复函在对机动车的鉴定评估工作中,经常会用到重置成本法评定估算各类机动车的市场交易参考价和机动车的资产价值,目前接受咨询和提出质疑比较多的是如何确定各类机动车的规定使用年限、从而计算折旧的问题,特别是在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之后,如何确定其年限参数就成为了一个比较突出的焦点。以下是我们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令中载明的强制报废年限,其含义为:各类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必须拆解报废,不得延缓;该文件规定的各类机动车

2、强制报废年限,代表了各类机动车的终极寿命,并不代表平均使用年限,或者说不代表平均寿命;二、关于机动车寿命的概念如下:1、机动车年限使用寿命,即:从投入使用至强制报废的年限;2、机动车的技术使用寿命,即:虽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是因为技术方面原因,寿命已经接近终结,或者说可以判定应予报废,例如“黄标车”。3、机动车的经济使用寿命,即:虽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但是因为使用成本过高(包括正常维护保养费用、因故障多发而产生的维持费用、重大事故造成的一次性修复费用过高等等),以至于失去继续使用的价值,也可以说投入的成本费用超过了车辆带来的收益或本

3、身的价值,该车的经济使用寿命已经接近终结,或者说可以判定应予报废,例如“发生严重事故的车辆其修复费用超过车辆本身价值的情况下可以只计算其残余价值或报废价值”。4、由以上概念分析可知,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是针对机动车的年限寿命而言,即只规定了它的终极寿命,而未涉及影响机动车寿命的其他因素,如果综合分析机动车的寿命,就应该分为:(1)以年限来表示的终极寿命;(2)以年限来表示的平均使用寿命。三、关于机动车平均使用寿命关于机动车的平均使用寿命,目前没有相关的法规标准依据。在没有权威性依据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作出分析,并用于指导我们的具

4、体工作:1、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之前,国家已经实行多年的、有关机动车报废标准中都明确的、分别列出的各类机动车的“规定使用年限”“报废年限”“延缓报废年限”“强制报废年限”等具体参数标准。这充分证明了“报废年限”和“强制报废年限”二者有明显的区别,即:强制报废年限指的是机动车的终极寿命,而报废年限和规定使用年限则明显的指平均使用寿命,或者说机动车可期待的寿命,就像人的寿命一样,最长寿的人可达百岁以上,目前我国的人均寿命在70-80岁之间。2、分析新标准后不难看出,新标准只规定了强制报废年限,而未涉及“规定使用

5、年限”“报废年限”“延缓报废年限”等内容,换言之,新标准只是对机动车的终极寿命有了明确的规定,不涉及其他相关的内容,不能作为机动车平均使用年限的法规依据。3、机动车的平均使用寿命已经随着新标准的颁布而失去了明确的标准依据,但是作为客观存在的机动车的平均使用寿命不可避免的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特别是在机动车价值评估中、国定资产的折旧中,它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如果简单地的用机动车的终极寿命代替平均使用寿命,显然不存在合理性,且不符合资产评估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4、关于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平均使用寿命),在旧标准废止、新标准中未涉及也未加更正的

6、情况下,我们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只能按照科学、专业、合理、可行的原则,继续沿用原标准中的有关年限参数,即:非营运小型乘用车15年为平均使用寿命,大型载货货车10年为平均使用寿命。理由如下:(1)旧标准虽已废止,但已经实施多年,旧标准中有关的年限规定,从机动车专业角度看,有其合理性,有一定的科学依据,也有延续使用的必要性;即使需要修改,如果从加快折旧、淘汰落后产品、环保节能、引导消费和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的等角度来看,车辆的平均使用寿命也应予缩短,而不是延长至与强制报废年限相同;(2)在车辆资产价值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等专业技术领域中,专业

7、技术人员仍继续沿用平均使用年限的参数和概念,并未形成较大的争议、也未有明文予以制止;证据之一就是保险行业对机动车的年限折旧仍按原规定执行,保监会未加以制止,客户车辆如需要全额赔付时,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业务中仍按平均使用年限折旧计算;(3)新标准实施后,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上,二手车的平均价格并没有因为强制报废年限的变化而发生急剧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实际交易双方仍按原有的规定使用年限来计算和评估交易车辆的市场价格;(4)假设“强制报废年限”和“规定使用年限”相同,那么新标准中对“非营运小型乘用车”没有规定强制报废年限,该类型的机动车又该依据

8、什么年限来评估其价值和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呢?5、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新标准中对“非营运小型乘用车”没有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是因为私家车实际寿命差别太大,二是因为对私家车来说,在法规中对具体车辆不加区分的规定强制报废年限,有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