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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昆明市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 一、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 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 六、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备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 七、已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八、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九、工程形象进度
2、要求: 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 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市住房和建设局拟定的《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具体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局反映。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3、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拟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 (一)取得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取得项目审批立项手续; (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拟定商品房预售方案; (六)取得《建设工程基础验核意见》、《新建项目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备案登记证明函》、《开发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太阳能供热系统审查意见》; (七)已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 (八)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九)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经规划审批为七层(含七层)以下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经规划审批为七层以上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地面七层以上结构工程;4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监督管理 (一)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o实际销售价格与申报价格上下
6、波动超出15%的,必须及时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次数为一次,否则,房产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备案;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受托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销售现场门口或展示沙盘旁醒目位置标注“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公示栏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内容格式公示相关销售信息; (三)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预订、签排房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和名目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以集资建房、民间借款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并收取任何费
7、用; (四)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捂盘惜售,不得将企业自留房屋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对外销售。 三、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帐户,一个预售项目事只能设立一个监管帐户 (二)在申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并已签订委托监管协议的监管银行,开设监管帐户,并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三)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本
8、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建设,预售三资金可按建设进度申请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资金保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