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担保纠纷诉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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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担保纠纷诉案来源:大律师网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费县支行(以下简称费县建行)因与被上诉人华和世界租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公司)胶葛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院(1998)鲁经初字第4号民事判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员王玧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钱晓晨、任雪峰参与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高晓力担任记载。本案现已审理完结。本院经审理查明:1985年4月20日,华和公司与费县塑料厂签定了一份编号为HILC85031QY的租借合同,约好由华和公司从西德购进一条化肥塑料编织袋生产线租借给费县塑料厂。总租借费

2、8508048德国马克,分八次付出,每次租借费1063506德国马克。如费县塑料厂未如期付出租借费,华和公司按本期迟付额天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租借期限为自租借物件交代证书所载之日起48个月。费县塑料厂以日元付出本合同项下的租借费,日元对西德马克的兑换率以华和公司对外日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为准。付出方法为华和公司于各付出日前7日内经过费县塑料厂所在地开户银行(建行)托收。该合同第十三条担保人职责条款还约好,担保人费县建行在费县塑料厂的确无力如期还款时,于逾期15日内代费县塑料厂承当包含在内的还款职责。一起

3、还约好担保人费县建行出具的归还租借费担保函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有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令效力。该合同还约好,如在实行过程中发作胶葛,华和公司与费县塑料厂应友爱洽谈处理,如不能处理,提请青岛市经济合同裁定委员会裁定。986年7月2日,华和公司向费县塑料厂宣布租借期始日通知单 ,该通知单载明,华和公司于1986年2月25日对外付款。租借开始日为1986年5月3日,租借费折合688858520日元,租借费第一次付款日为1986年11月3日,之后每半年付出一次,第八次为1990年5月3日,每期租借费为8610

4、7315日元。费县塑料厂签章后,将其中一份退回华和公司。1986年10月31日,华和公司与费县塑料厂达到《租借费付出方法更改书》,更改书称,因国家外汇办理体制改动,有关前述租借费付出方法改动为费县塑料厂应于各次付出日(银行经营日)前按租借合同规则的日元租借费付于华和公司的外汇帐户。1992年10月30日,为归还费县塑料厂租借费事宜,由(临沂)行署綦专员掌管,华和公司副总经理、(临沂)区域外经委主任、华和公司临沂代办处主任、费县县委书记、副县长、费县工商银行行长、费县建设银行行长、费县外经委主任、计委副主任

5、、费县塑料厂厂长等参与,进行专门研究,构成如下会议纪要:费县塑料厂欠华和公司租借费约552万美元,迟付利息204.9万美元。经洽谈,费县担任归还人民币1000万元,分两年还清,1992年11月底以前先还500万元人民币。还款来历,费县塑料厂筹措150万元人民币,县里拿出50万元人民币,县工行100万人民币,区域工行处理200万元人民币,1993年上半年再归还500万元人民币。缺口有些及外汇额度,由费县人民政府与华和公司等有关有些一起到省里向有关领导和有些报告,协助处理。华和公司副总经理姜克喜、费县塑料厂厂

6、长闫如良、费县副县长于国礼分别在纪要上签名,费县建行代表未签字。该纪要构成后,截止到1992年12月份,费县塑料厂四次共付出华和公司租借费人民币200万元,加上1987年6月26日、1988年2月24日、1991年5月6日,1991年12月23日、1992年8月4日已付的租借费,计归还72563998日元。为追索拖欠的租借费,华和公司分别于1993年12月25日、1995年10月23日、1996年1月15日、1996年4月15日、1997年4月11日、1998年6月24日给费县塑料厂和费县建行发送有关催收

7、租借费函,并于1994年1月24日、1995年2月6日向山东省人民政府、临沂区域行署报告、致函等,就付出租借费事宜恳求予以和谐,还与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磋商。终究因洽谈无果,华和公司以费县建做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讼,恳求法院判令费县建行实行连带职责,清偿拖欠的租借费,付出滞纳金并承当诉讼费及华和公司完成的裁定费用。另查明:华和公司就费县塑料厂所欠房钱疑问,向青岛裁定委员会恳求裁定,青岛裁定委员会于1999年7月26日以1999青仲(经)裁字第45号判定书判定,费县塑料厂向华和公司付出拖欠租借费

8、679512903日元,付出滞纳金1258566774日元;费县塑料厂以日元向华和公司付出上述租借费自1999年3月31日至实际付清日的滞纳金(按迟付额每日万分之五核算);裁定费1012610元,由费县塑料厂承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费县建行在华和公司和费县塑料厂签定的融资租借合同上签章承认担保条款及出具的租借项目担保函,意思表明实在,内容合法,该担保有用。租借项目付款担保函是承租人费县塑料厂向华和公司出具的,费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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