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须知

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须知

ID:9098321

大小:30.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4-17

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须知_第1页
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须知_第2页
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须知_第3页
资源描述:

《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其他类(Q)签注须知发布时间:2012-08-31   一、申请对象(一)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2、已连续在我市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3、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二、申请材料(一)提交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二)首次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

2、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新办证件的相片要与该回执一致)。(三)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和个人资料页,个人身份资料有变更的,还须提交变更页;集体户和代管户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首页),交验原件。在我市就业的非深圳户籍居民,还须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四)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该通行证原件,通行证有效期须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30天以上。(五)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遗失、损毁补发的,还须提交书面遗失、损毁声明。(六)提交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

3、其他证明材料。请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三、申请方式申请人每次申请均须本人亲自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递交申请,可申请三个月一次或二次。四、受理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五、办结时限办结时限:30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六、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一次有效签注            20元二次有效签注            40元七、温馨提示如果您想了解

4、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6897、95000100。邮政速递查询电话:020-11185(广州),0755-11185(深圳)。(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gdcrj.com(省厅)或http://www.sz3e.com(市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