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

ID:9402165

大小:2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4-30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_第1页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_第2页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_第3页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_第4页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解释(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  法庭对保险合同的解释不是为了合同双方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以代替旧的合同,而仅仅是为了澄清保险合同中模糊或有疑问的语言或词句。尽管法庭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然而,它的解释也不是绝对的,有时这种解释本身就是模糊的,甚至是言行一致的。  解释保险合同和解释其他合同一样,其基本标准是:合同词语所使用的含义应当是一个熟悉该词语所使用

2、状况的、具有合理智力的人使用该词语时应当具有的含义。这种含义是客观的,而不是主观的。合同一方的主观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当地的环境下,一个从事这种行为的合理人员(reasonableperson)所理解的含义。一、普通词意原则(plainandnormalmeaning)作为保险合同解释的一个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中的词语必须按照这些词语的普通的和惯常的含义进行解释。其基本标准是:日常用语按照普通词意;技术用语按照它们的技术含义;法律用语按照已经确定的法律含义。  法庭在解释合同时,要求从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

3、的时间、地点和状况出发,综合考虑合同的标的、双方的关系、合同的目的,以确定合同的含义和当事人的意图。  不过,有时“普通词义”不一定适用于确认仅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意图。  例如,在一个人寿保险的例子中,投保人为自己的生命保险,指定受益人为“我的妻子”,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正在和一个女人同居,这个女人不是他法律上的妻子,被保险人虽然与这个同居的女人举行过婚礼,但是还没有和第一个妻子办完离婚手续。如果使用“普通词义”,“我的妻子”应当是指未离婚的妻子,但是,这显然违反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本意,此时,法庭可能会

4、不考虑“普通词义”  原则,而确认被保险人的本来意图。  二、整体考虑原则  对保险合同的解释必须从合同的整体考虑,必须最有利于实现合同双方的意愿。要确保这种意愿的完成,合同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单独的条款、特别的词语、几个书面文件,必须按照合同的主要目的作出解释。解释的目的不是为双方订立新的合同,而是确认原来合同的含义。  三、考虑默示条件(impliedterms)  若无明确的相反规定,对合同中某些规定的解释需要考虑默示的条件。例如,保险合同属于有对价的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有交纳保费的义务,投保人/被

5、保险人不交纳保费,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再如,保单中没有规定交纳保费的具体时间,投保人/被保险人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交纳保费。  四、处理矛盾条款或词语的基本原则(contradictoryterms)造成保险合同条款和词语之间矛盾的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从历史的角度看,一些险种曾经或正在使用非常古老的保单,如海上保险中的“保单”,作为劳合社的标准水险保单已经使用了两百多年,它是在1779年1月1日正式被作为标准保单启用,实际上在此之前“保单”已经使用了很多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原有的保单不能适应新的需要时,劳合

6、社的保险人就会在保单的边页上根据需要加上新的条款,开始是手写,用得多了就干脆印在边页上,边页印满了,就印在另一张纸上,附在保单后面。这样,正文上的条款、边页上的条款和附页上的条款就常常会出现矛盾。另一方面,即使是一些新拟订的标准条款,往往不能完全满足不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不同需要,需要修改或增加某些内容。此外,在一套文件构成的保险合同中,不同的文件中需要填写相同的内容时,也可能由于笔误而产生矛盾。所以,法庭在处理这种矛盾的条款或词语时,主要需要解决以哪一个条款或词语为标准,具有优先的法律效力。法庭处理矛盾条款

7、或词语的原则就叫做“优先原则”(rulesofprecedence)。  第一,文字/措辞(wording)。手写的措辞优于打印的措辞,打印的措辞优于铅印的措辞。印刷的文字被认为是最基本的,因为保单总是首先铅印好的,然后需要修改时再打印,在最后的时刻需要修改又来不及打印时则手写。对于铅印字体和字体的颜色,不给予优先权。它们只是为了强调,不具有法律上的重要意义。  第二,条款(clausing)。附加在保单上的条款优先于保单边页上的条款,保单边页上的条款优先于保单正文中的条款。边页条款主要限于水险中的“  保单”

8、使用。附加条款的使用就极为广泛了。它可以是一个条款,也可以是几个条款附在保单的后面。也叫做“附注条款或批单”(endorsements)。为了防止产生争议,常常保单中有明文规定,当保单条款和附注条款有矛盾时,以附注条款为准。如果存在几个附注条款,或者,在综合保险的情况下,存在着几个不同的承保约定或保险责任,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争议或矛盾,保险合同中常常会订有一个“首要条款”(paramo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