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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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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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完善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的几点思考孙娟以医院某次审计为例,事务所针对医院的专项设备采购和基建修缮项目采购的流程进行重点抽查审计,事务所以《国家采购法》《招投标法》《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为依据,提出了设备采购未按规定招投标、采购程序不合法等一系列的问题,但引起了被审计单位的异议,医院依据审计意见完善采购内控制度时有些问题值得思考。一、何为财政性资金?医院采购资金是否要按政府拨款和自筹资金加以区分?财政资金是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还包括与国家财政有关系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违规挪用、拆借。医院用于采购设备和项目资金的主要有:一是财政拨入专款、二是医院自筹的采购资金。有两种观点:其一,医院的所有采购资金均属财政性资金。因为医院是事业单位,国有单位。按法律规定,自筹资金如果是经上级行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收费,原则上属于财政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质资金。如果没有经过上级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擅自以国家名义进行收费,则属于违规行为。可见,采购人的自筹资金,多数也是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性质,也应该严格依法办事,纳入政府采购流程。其二,应区分医院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具有广泛性、分散性、灵活性

3、的特点,与财政性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同。在医院年报审计过程中也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区别对待,如:财政在审计市级事业单位其他各类收入中“8项收入”(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会计核算时需先上缴财政,但审计未将自筹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作为应上缴财政的收入,可见自筹资金与财政拨款是有所不同的。笔者认为,暂且不提自筹资金的性质和,医院作为采购主体,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只知道其是为社会服务的机构,它的每一项行为都应该对公众负责,要合法合理,代表的是政府的行为,当然不会首先询问采购资金是否

4、为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因其灵活性的特点,更应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对于医院来讲,每一笔资金,每一项采购,都应该慎重。二、医院项目采购流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度是什么?审计事务所认为医院所有的各项资金均属于国有财政资金,适用的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照《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各单位分散采购单项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或年批量预算5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采购过程应执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提出:被审计单位《大型医用设备采购制度》要求“10-5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采用医院邀请招标方式采购,50-10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项目,采用社会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此制度违反招标投标法律规定,医院无权对采购限额(货物5万元)以上项目以自行招标方式采购,其中5-20万元设备采购均未见招标的意见。医院按照财政拨款资金和医院自筹资金分类,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采购资金、按国家规定需集中采购的项目以及医院自筹资金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如:货物类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各类货物;工程类预算金额200万元

6、以上的各类工程;服务类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各类服务,按《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和公开招投标,并经过政府采购的流程进行申请报备等等。其余采购资金也就是医院自筹资金且“政府公开招投标限额”之下的,按照医院内部采购制度由医院组织招投标和采购。基建大修项目除了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外,同时执行申康发[2007]83号文件《市级医院大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估算价低于前3项

7、规定,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理单位进行招标”。两者的分歧在于,医院主张自筹资金且“政府公开招投标限额”之下的按照医院内部采购制度由医院组织招投标和采购。审计事务所认为不论资金,采购限额之上均应按照采购法、招投标法的规定执行。笔者认为,(1)在现行的法规制度未修改前,仍应按现行的法规执行,其中:财政性资金,也就是政府拨入的专款包括科研经费、重点学科等拨入经费等,国家对相关的采购项目有规定必须采用政府集中采购方式或者公开招投标采购方式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执行,对于医院自筹资金且国家未予以明确规定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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