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化相关立法与执法的中美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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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信息化相关立法与执法的中美比较分析目前,我国会计信息化进程存在诸多问题。会计信息化进程中的立法与执法的问题尤其值得关注。中美两国有关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均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但其立法内容的延续性、立法程序的透明度与执法力度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借鉴美国的立法与执法经经验,对我国会计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的立法与执法  (一)相关立法及执业规定  美国在会计信息化方面的立法可以说是非常细密周延的。在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与会计信息化相关的法规中,既有政府组织颁布的信息化

2、战略规划法案、全力推动信息技术管理的改革法案、联邦政府的信息获取改革法案、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和萨班斯法案等强制性法案也有非政府组织如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供的一般公认会计经经则(GAAP)有关各种财务报表和信息披露要求、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的公司治理经经则有关披露信息和信息透明度要求。美国注册会计师经经会公布了信息安全、鉴证和遵经经工具、灾难及业务连续性规划、信息技术治理、私密管理、数字认证和验证技术、无线技术、应用程序及数据集成、无纸化数字技术、反间谍软件技术等相关信息化执业规定。  (二)

3、执法力度  美国政府具有一套比较完整、健全的执法经经作体系和机制。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拥有较大的处罚权力。只要有足够的理由,SEC可以通过法庭程序,从法院获得禁止令,终止注册表的效力,公司因此不得发行股票。SEC每年要审查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材料,如果发现违反财务会计报告法规的行为,SEC就需要通过行政程序处理这些案件,并对行为人追究行政责任,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民事责任,从而确保了独立执法和公正执法。同时,美国执法形式也呈现出多样性。强制执行和定额罚款是美国法院最经经常使用的两种执法形式,强制执行

4、不仅包括强制要求违法个体迅速有效地纠正违法行为,同时也包括严厉的刑事处罚,如果该案件涉及刑事犯罪,违法者将被送入监狱;在缴纳罚款方面,力度也较大,大笔的罚金往往令受罚者苦不堪言。  二、我国会计信息相关法规的立法与执法  (一)相关立法规定  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我国目前已经经形成了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的暂行条例》为主体,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为具体规范的信息披露基本框架,初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

5、信息披露问题。  会计电算化方面,1994年重新修订的《会计法》中,第一次把会计电算化问题从法律上加以规范。与此同时,财政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工作中的若干财务问题的规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为我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总体规划,对电算化人才培养、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建设、电算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等都做了规范。  (二)执法力度  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虚假行为实

6、施处罚的主要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信息披露的责任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行政责任,主要是指对有关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令退还非法所募集的股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发行股票资格、暂停证券营业、从业许可、撤销证券业务经经营、从业许可证等。二是民事责任,主要是指有关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经经济赔偿和受处罚的责任。三是刑事责任,主要是指有关当事人所应承担的刑事处罚。虽然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者的处罚力度,但是,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违规的行为一般只是通过公开谴责或者罚款方式进行惩罚,很少有进行

7、司法追究的,并且,查处不够及时,惩戒性不强。从执法效率看,以1994年到2006年的统计数据为样本,其研究结果表明,在监管的公告日前后,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了10%左右的下滑,说明市场反映比较明显,处罚后整个股价也出现了下降。但是警告和批评的效果则明显不同:上市公司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或者批评以后,其股价往往不跌反涨,说明了处罚并没有给上市公司带来负的价格影响。同时,我国长期以来的执法形式比较单一,以现金罚款为主,罚款金额也较低,无法起到警示、威慑作用。  如果说执法不严会使会计信息造假者趁虚而入,那么违规成本

8、代价太低也是造成上市公司虚假披露会计信息的主要经经因。仅从道德的层面上予以谴责,不会具有震慑作用,也不能形成多大的约束力。  三、比较与启示  (一)立法内容与立法程序的比较与启示  首先,美国政府对于会计信息化的相关立法具有一定的传承性,一般是根据已有法律的相关条款,结合美国当前会计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引申发展,确立新的会计信息化条文和法案,保持了其会计信息化法规政策的连续性和渐进性,从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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