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构与发展论乡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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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乡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构与发展论乡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构与发展1.当代新农村建设中的乡规民约  在当代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乡规民约这种传统的自治手段依然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只不过其中已经融入现代民主法制的些许要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由此可见,乡规民约确立的主要是一种“以村民

2、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把农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政策的引导,在坚持合法、民主、可行等原则的前提下,我国农村地区普遍以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制定当代乡规民约。乡规民约不但是村级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论乡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构与发展论乡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构与发展1.当代新农村建设中的乡规民约  在当代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乡规民约这种传统的自治手段依然发挥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只不过其中已经融入现代民主法制的些

3、许要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由此可见,乡规民约确立的主要是一种“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把农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政策的引导,在坚持合法、民主、可行等原则的前提下,我国农村地区普遍以民主法

4、制建设的要求制定当代乡规民约。乡规民约不但是村级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也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当代乡规民约在内容上主要涉及村庄治安、乡风民俗、村容村貌、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等方面,有的还包括违反乡规民约的责任承担、制裁措施等。从形式上有成文和不成文两种。不成文乡规民约是由乡民们口耳相传、耳濡目染的,渗透到乡民生活之中。成文乡规民约有的是涉及村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的仅就某一方面进行规范,一般有相应的结构和格式,但是相对又较为随意,不是很规范。从结构和格式上来说,有的乡规民约不分章节,直接以条的形式列出若干条,有的乡规民约

5、分章、节、条,也有的在章下直接列出条。从形式上来看,为了让乡民充分了解本村乡规民约,各个村落都采取适合本村的各种形式以通晓乡民:有的村将本村乡规民约刻或写在石碑上,立于村头或村中;有的村将乡规民约写于铜板、木板或其他较为结实的载体上,挂于村中显眼之处;还有的村将乡规民约张贴于村委会,以便村民了解;也有的村将乡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制成小册子给村民每户一册或人手一册,以便村民随手翻阅。在乡规民约的效力方面,因为不属于国家法范畴,乡规民约的效力和执行当然不能以国家的强制力来推动,在农村,传统乡规民约发挥其效力往往是以人们的心

6、理认同、舆论谴责、道德约束等来保证的,这些方法现在当代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另外,有的乡规民约规定了惩罚规则,对于规定了罚则的乡规民约,罚则就起了作用,在舆论和道德约束之外,还可以依据罚则推动乡规民约的运行。此外,有的村庄为了保证乡规民约的效力,专门成立乡规民约评议会或乡规民约质检会,依据乡规民约解决村民间的矛盾纠纷,引导村民自治。  2.乡规民约的合理定位  乡规民约是村民在其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自发形成的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国家法之外的社会规则。在中国农村的历史发展中,乡规民约的社会控制作用一直是乡村秩序构建和维持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从学理上讲,

7、乡规民约的订立应该属于私法范畴,是集体成员的一种意思自治,是当事人的意志的结果,乡规民约的集体成员对权利义务、责任范围的约定,属于集体成员之间的自愿约定,应当从法律角度上将乡规民约纳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加以考虑。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是古老的民法原则,只要乡规民约的订立不违反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冲突,法律就应当确认并保障这种约定。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认了乡规民约的合法性地位,使乡规民约成为除国家法律外,实际指导乡土社会人们生活的社会规范,让乡民们按自己熟悉的方式生活并进行生产。  从角色定位上来看,乡规民约属于民间法范畴,起着传承

8、乡土文化、调控乡土社会秩序的的作用。“民间法是独立于国家法之外的,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的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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