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

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

ID:9496677

大小:50.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5-01

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_第1页
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_第2页
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_第3页
资源描述:

《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项目融资在基建中的应用研究项目融资传统公司融资BOT  进入“十二五”阶段,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加大,加之我国基础设施投资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庞大的投资金额,使得政府财政预算捉襟见肘,而众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又迫在眉睫。因此有必要发挥项目融资的优势,探索适合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融资模式进行融资,改善原本政府融资单一的情况,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来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才是实现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途径。  一、基建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单一  我国工程项目由中央或省市一级政府行使决定权和项目审批权,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和银行贷款是投

2、资资金的主要,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来保障工程项目运行。  政府财务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仍然是我国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主要和渠道,据统计,二者占到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的80%以上。我国的政府预算通常分为两个部分,政府投资的部分即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经常预算收入主要是税收,经常性支出侧重于公共产品和服务;资本预算收入主要是债务收入,支出是政府投资,其中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为主。虽然国家出台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向银行贷款,但为弥补资金需求的不足,地方政府成立投资公司,以此向银行贷款。在该情况下,政府部门为该投资公司做担保并承诺还款,此时还款主体并没有改变依然是政府。  政府在债务依赖性

3、融资模式下,面临巨大的筹资压力和还款压力。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经营项目的性质和现有城市财政能力有限,还款面临很大的挑战。虽然政府信用为项目做担保,但银行考虑到以往政府该类项目还款率低,对该类项目做出调低资信度的举措,如此提高了政府信贷再融资的成本,控制不好就会出现恶性循环的国家债务危机。  (二)融资风险较高,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融资分担合同尚缺乏完善、统一的实施规范,以及具有相应规模和专业化的咨询机构,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较大。风险分担合同是用以规范各方在项目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风险分担合同不完善,必然会导致各方在实施过程中采取随意性的行

4、为,过分规避自身承担的风险,扭曲风险溢价,降低融资项目的总体收益,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  法律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环境,对经济的顺利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降低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民间资本、商业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参与项目融资,主要关心的是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证,它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者对工程项目融资的可行性评价。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项目融资的法律体系。政策对项目融资涉及到的行业限制、项目条件与审批程序、指导原则、项目收益分配原则、政府担保范围与界限等问题还没有相应的权威规范,缺乏政府统一有效的管理,这就大大降低了项目融资的成功率。  二、

5、项目融资的概念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  项目融资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融资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融资主体是项目公司;项目融资的融资基础是项目资产和预期收益;融资项目的风险由项目参与者共同承担;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只有有限的追索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融资有这样的解释:“项目融资是境内建设项目在境外筹集资金,而以项目资产和预期收益为债务责任担保的融资方式”。国内外对项目融资的定义大致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定义认为项目融资是一种没有追索权或只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广义定义把一切为新项目建设而进行的项目收购、债

6、务重组等金融活动都划为项目融资的范畴。  三、项目融资的特点  (一)项目导向性  工程项目融资的主体是工程项目本身,其融资计划主要取决于现金流及资产实力,而绝少依赖于工程项目发起人或主体的信用。工程项目投资者在投资时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融资项目贷款期内能够产生的现金流、贷款数量、融资成本和融资结构等。  (二)有限追索权,  区分工程项目融资与传统公司融资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贷款人对借款人是否有完全的追索权。工程项目融资的优先追索权指的是贷款人只能在某些阶段或范围内对融资项目借款人进行追索,例如项目建设阶段、试生产阶段或资金量和资金形式的限制。除了这些阶段或范围外,不

7、管工程项目出现什么样的问题,贷款人都不能对借款人任何形式的财产进行追索,除了融资项目的资产、现金流和贷款人在工程项目中所承担的责任。贷款人能否收回贷款完全取决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的成败。工程项目的发起人可以向项目公司注入股本,但是并不以自身资产来担保清偿贷款。  (三)债务比例较高  在工程项目融资中,发起人可以投入较少的股本,来承担高比例的负债,这是其他融资方式所没有的。贷款人可以承受的债务比例受所在的国家,工程项目的经济强度,融资规模以及其他的当事人是否投入股本等等因素的影响。通常工程项目发起人的负债比例在75%—80%之间,在一些规划严谨的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