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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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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广西高校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广西高校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广西高校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东盟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摘要]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给广西高校开展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在统筹考虑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广西高校自身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及办学优势的基础上,确立国内多学科融合培养模式和广西与东盟国家高校之间的联合培养模式。 [关键词]涉东盟复合型多学科融合联合培养人才培养
2、 []A[]2095-3437(2013)02-0056-04 广西高校开展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至少能达到两个目的:一是有效满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背景下用人单位对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市场需求;二是有效缓解广西区内法科学生就业竞争压力。在具体开展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时,人才培养单位应当正确定位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并在充分考虑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和区内其他法律人才培养单位协调,选择适合自己的培养模式,以便使区内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从整体上提高广西高校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法学
3、教学水平。 一、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 正确定位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开展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开展涉东盟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应当从人才服务区域定位、人才类型定位、人才特色定位等方面确定具体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一)服务地域定位——为广西培养涉东盟业务的法律服务人才 一个地方的区域位置、经济发展模式会对该区域内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产生根本性影响。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应当结合当地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模式和需求,培养服务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广西是
4、我国西南地区连接东盟国家的主要省份之一。广西和东盟国家尤其是和越南的地域优势明显,这也决定了和东盟国家发展外向型经济是广西当前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内容。2011年,广西和东盟国家的经贸数额已突破百亿美元。贸易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其中,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是市场急需的人才之一。地方高等学校定位要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理念。因此,广西高校法学院系应当适时修正和补充已有的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以推动广西-东盟经贸的发展。 (二)人才类型定位——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 法律
5、教育既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又培养学术型、研究型法律人才。相对于学术型法律人才,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具有以下特质:其一,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其二,交际能力强,善于和不同类型的人交往;其三,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涵养和敬业奉献精神;其四,具有较好的专业技能素质,如谈判能力,法律文书书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依据上述应用型法律人才特质和广西地区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市场需求和法律业务特点,将涉东盟法律人才定位为实用型人才是比较广西高校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合适的。 (三
6、)人才特色定位——涉东盟经贸业务法律服务人才 要正确把握涉东盟法律人才的特色,就要了解中国-东盟区域化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对象和内容。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法律服务的主要对象是从事涉外经贸活动的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公司、企业,法律服务主要集中于经贸方面的各项业务谈判、合同拟定、纠纷解决等内容。据此可以认为涉东盟法律人才的特色为:擅长和熟练掌握东盟国家经贸、诉讼以及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识,能够熟练运用英语或者某种东盟国家语言为不同业主提供涉东盟法律服务。 二、影响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广西
7、主要高校因素分析 (一)办学条件 办学条件是影响不同教学机构确定涉东盟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因素。办学条件主要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办学硬件主要有开展教学活动的建筑设施、活动场所、仪器设备以及包括图书资料在内的教学资料等内容,是办学的基础方面。办学软件主要有办学理念、教学师资、管理制度、学科布局、课程体系等内容,是办学的灵魂方面。根据以上办学条件可对广西地区主要涉东盟法学教学活动的教学机构进行具体分析,并考虑各自应采取的相对有效和比较优势的培养模式。以下选取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
8、族大学和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为例进行分析。就教学硬件而言,这四所教学单位已基本满足涉东盟法律人才的培养需求,其中的硬件差别主要表现在东盟图书资料方面。四所高校中,东盟图书资料方面条件较好的是广西民族大学,该校已经建立了专业的东盟图书馆,其馆藏图书已达十几万册,并和东盟十国有关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东盟机构建立了定期资料交换机制,能较好地满足东盟法律教学方面的资料需求。就办学软件而言,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已经具备法学本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力,在师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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