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

ID:9570394

大小:55.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5-02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_第1页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_第2页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_第3页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_第4页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_第5页
资源描述:

《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育 一、法学本.L.科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我国的现状  (一)定位于通识教育,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  长久以来,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点:重视理论知识的讲授,如一些法律基本概念的理解,法理基本原理的阐释,对于具体的实践中的操作训练并不重视。就教学内容而言,本科教学都是以各个部门法的知识体系为框架,而且内容比较陈旧。虽然我国的法治建设日新月异,但教学内容的基本框架一直没有大的改观,严重落后于时代的发展。由于法学教师大多是陈旧的教学方式下学习的法学,当这些老师在讲授法学的时候

2、,由于没有革新的动力,大多数也是采用的讲授式、灌输式等填鸭式教学方式,主要以单调的说教为主。一些新兴的教学方式,如诊所式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论辩式教学法等教学方法运用的不多。在这样的一种填鸭式的教学模式的长期灌输之下,法学本科学生对各个部门法学法学以及理论法学的知识框架掌握的比较牢固,也能对一些法律问题发表长篇大论的观点,却无法解决现实当中一些小的法律问题,这就是长期注重理论知识,忽视实践教学的结果。考试往往是教学的指挥棒。在法学本科传统的教学模式之下,考试的方式、题型和教学方式也是一脉相承的。我们调研、分析了一些法学院校本科考试试卷,发现大多题

3、型是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些题目以课本的基础知识为主,复习以死记硬背为主。即使有一些案例分析题,也是有现成答案的并没有多大争议的案件。这种考试的方式,对于学生短期内记忆大量的基础知识是有益处的,但是,由于缺乏和实践相结合,学生普遍缺乏法律运用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种考试方式往往会使学生缺乏学习的动力,从而失去学习法学的兴趣。  (二)法学知识传授重深度讲解、轻广度涉猎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方式深受前苏联模式的影响,各二级学科之间,各部门法之间的界限过于清晰,学生的知识面受到影响。狭隘的知识面,导致学生无法解决综合性的法律问题。实际上,法学各学科的知识是相互联系

4、的。例如,刑法中的某些犯罪和民法中的侵权行为之间其实并不具有截然的区别,某些犯罪与行政违法之间的区别,也并不截然,这种区分只是法律上的专断的区分,但目前这些领域的区分变成了一种框框条条。因此,在各学科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必须加强相互间的紧密联系。正如美国法学家波斯纳所言:法律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却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它必须不断从其他学科中汲取知识来充实法律学科的发展。我国著名学者梁治平也指出:在中国,法律问题一开始就明显不仅是法律问题,而同时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历史问题和文化问题,因此,要了解和解决中国的法律问题,必须先了解和解决法律以外的

5、其他问题。当前,社会发展日益呈现多元化,各种复杂的、新型的社会关系正在不断涌现,只有具备既懂管理又会经营、既懂政治又了解历史文化的有着广博学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所以,在法学教育中必须注重对学生多学科知识的传授和考察。  二、当前我国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主要特征  法学的社会性要求学生应当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或者要求学生有一定的理解社会现象的能力。我们可以把这种理解社会现象的能力看做是是学习法学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社会经验和社会阅历,是这种能力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在校生普遍缺少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

6、家庭关系相对简单,人际交往能力较差。现阶段的大学生已经进入了独生子女阶段,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他们是家庭的核心,他们所面对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相对简单。在家里,他们是好孩子,在学校,他们是好学生。甚至在读大学期间,他们也离不开家长和老师的呵护,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青年,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缺少社会生存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缺少社会经验和社会阅历,因此也缺少正确理解社会现象的能力。  二是埋头于课本和课堂,社会活动能力较差。中国的百姓有着高度重视教育的传统,对于每一个中国家庭来说,在解决了温饱问题后,头等重要的大事就孩子的教育。加之当前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父母

7、更是倾全力抓好子女的教育。而我国现行的高考制度,使得学生在上小学阶段,甚至幼儿园阶段就充满了学习的竞争。这就使得现阶段的学生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绝大部分时间用于书本和课堂,社会活动能力相对较差。这些特征决定了现阶段的法学本科学生,其理解社会的能力较差,这就必然使他们在学习法律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能力有所欠缺。在法学本科教学的过程中,应该针对学生的这些特征,让学生增加社会生活和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为理解法律精神打下基础。  三、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冲击  毋庸置疑,国家司法考试将对法学本科教育的教学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统一司法考试之前的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由于历史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