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

ID:96836

大小:215.01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06-21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_第1页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_第2页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_第3页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_第4页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ICS13.040.50Z64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660—2013代替DB33/660-2008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Limitsforexhaustpollutantsfromin-usevehicleequippedignitionengineinshorttransientloadedmode2013-07-09发布2013-07-09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DB33/660—2013前言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

2、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卫伟、金鑫、高利、刘弘、刘长军、祝斌、叶旭红、黄芳、舒畅、楼淑芬。本标准2008年10月1日起在杭州市先行试点实施,2010年10月1日起在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四个重点城市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实施,到2015年全省全部实施。IDB33/660—2013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轻型汽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3、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HJ/T290-2006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M1、M2、N1类车辆M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M2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000kg

4、的载客车辆。N1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量最大总质量超过1000kg,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3.2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3.3第一类轻型汽车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包括司机),且最大总质量≤2500kg的M1类车。3.41DB33/660—2013第二类轻型汽车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他所有轻型汽车。3.5在用汽车指已经登记注册并取得号牌的汽车。3.6基准质量(RM)指整车整备质量加100kg质量。3.7最大总质量指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技术上允许的车辆最大质量。3.8当量惯量指在底

5、盘测功机上用惯量模拟器模拟汽车行驶中移动和转动惯量时所相当的质量。3.9排气污染物指排气管排放的气体污染物。通常指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及氮氧化物(NOx)。氮氧化物(NOx)用二氧化氮(NO2)当量表示。碳氢化合物(HC)以碳(C)当量表示,假定碳氢比如下:——汽油;C1H1.85,——柴油;C1H1.86,——LPG;C1H2.525,——NG;CH4。3.10气体燃料指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燃气(NG)。3.11两用燃料车指能燃用汽油又能燃用一种气体燃料,但两种燃料不能同时燃用的汽车。3.12单一气体燃料车2DB33/660—2013指只能燃用某

6、一种气体燃料(LPG或NG)的汽车,或能燃用某种气体燃料(LPG或NG)和汽油,但汽油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发动机起动用,且汽油箱容积不超过15L的汽车。4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12000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2001年10月1日以前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表1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Ⅰ基准质量(RM)kg一氧化碳(CO)g/km碳氢化合物(HC)g/km氮氧化物(NOx)g/kmRM≤102041.95.96.71020<RM≤147045.26.66.91470<RM≤193048.57.37.1RM>193051.88.07.24.22

7、000年7月1日起生产的第一类轻型汽车和2001年10月1日起生产的第二类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2。表2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Ⅱ基准质量(RM)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车辆类型kgg/km氮氧化物(NOx)g/km第一类轻型车全部12.04.5RM≤125012.04.5第二类轻型车1250<RM≤170018.06.3RM>170024.08.15测量方法按照GB18285-2005附录D中“简易瞬态工况法测量方法”的规定执行。排放检测所需设备的工作原理,测量精度必须满足GB18285-2005、HJ/T290-2006对简易瞬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