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学生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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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大学生创业政策  导语: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衔接,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开发适合大学生创业培训课程,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江西大学生创业政策文章,仅供参考!  江西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普及创业教育  1.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创业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导,着力推动和全面实现高校普及创业教育,实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组织开展高校创业教育工作督查。(省教育厅,各高校。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各高校要积极开发、

2、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系统开展;不断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创业计划书评比、创业大赛等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知识丰富的师资队伍,为普及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省教育厅,各高校)  (二)加强创业培训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衔接,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开发适合大学生创业培训课程,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

3、符合条件的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各高校)  2.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根据大学生特点,结合市场实际,开发适合大学生创业培训项目。经过评审认定后,纳入创业培训计划,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各高校)  3.切实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定期考核、淘汰制度,切实建设一支具有创业经历、有敏锐市场洞察力、有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师资队伍。通过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块培训

4、、创业案例教学,更加注重创业实务训练、实战演练,使创业培训更加贴近创业实际,切实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省人社厅)  4.抓好培训质量监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将经过评审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纳入培训补贴范围;逐步建立根据培训项目的层次,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三)提供工商登记便利  1.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拓宽企业出资方式,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等非货

5、币形式评估作价出资,支持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自有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省工商局)  2.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逐步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为创业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省工商局

6、)  3.支持大学生创办各类市场主体,对大学生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经营项目,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可以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省工商局)  4.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工商局)  (四)提供银行开户便利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创业大学生办理企业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五)

7、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1.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2.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

8、所得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3.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增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5200元为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第2、3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2016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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