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

ID:9830392

大小:134.5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05-11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_第1页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_第2页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_第3页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_第4页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和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东地区民用航空企业、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行为,推进建立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41号令)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以下统称民航企业),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企业、航空油料企业和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管理机构。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华东地区民航企业的下列联合重组改制行为:(一)合并,是指一个具有独立法

2、人资格的民航企业吸收另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航企业;(二)公司制改制,是指由非公司制企业法人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三)股权重组,是指公司制企业(通用航空企业、通用机场除外)改变股权结构,但上市公司流通股5%股份以下持有者发生变化的除外;(四)公司制企业公开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股份和股票上市;(五)委托管理,是指公司制企业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航企业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外商投资的民航企业实施联合重组改制的,仅涉及内资股的变动或者外资股转为

3、内资股的适用本细则规定,其他情形不适用。第四条华东地区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国内投资民航业规定、外商投资民航业规定和反对垄断、推进公平竞争规定;(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政策;(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1-(四)有利于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飞行。第五条 华东地区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华东地区管理局)或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管局)许可。未经许可,民航企业不得联合重组改制。已经许可并联合重组改制的民航企业应当接受华东

4、地区管理局和监管局的监管。第二章申请、受理、决定第六条华东地区管理局负责受理本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各监管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其他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华东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和各监管局综合处是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的受理部门。第七条拟实施联合重组改制行为的民航企业为许可事项申请人。属于本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联合重组改制行为,申请人为拟吸收其他企业的民航企业。属于本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联合重组改制行为,申请人为委托公司制企业管理的民航企业。第八条申请人为华东地

5、区民航企业,申请事项涉及其他地区管理局管辖范围民航企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监管局报告华东地区管理局,并根据华东地区管理局征求其他参与方住所地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意见后办理。申请人为华东地区民航企业,申请事项涉及华东地区内其他监管局管辖范围民航企业的,由申请人住所地监管局征求其他参与方住所地监管局意见后办理。第九条民航企业申请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的,应当在获得股东会同意或者其资产所有者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签订联合重组改制合同或者协议之后,但尚未实际实施联合重组改制之前提出。涉及企业营业执照变更或者工商登记变更的,应

6、当在变更前提交许可申请。取得联合重组改制-21-许可后,民航企业方可按照许可决定实施联合重组改制。第十条申请人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加盖公章的正式申请文件,内容应包含联合重组改制方案;(二)《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表》(附件2);(三)申请人、拟参与民航企业联合重组改制的企业和个人的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最新股权结构说明;属于民航企业的,还应当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民航企业联合改制重组的(购买上市公司流通股5%以下者除外),须提供个人履历表(

7、附件3);(四)各方签订的有关联合重组改制的合同、协议;(五)公司制企业提交该企业的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其他非公司制法人提交其资产所有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实施联合重组改制的文件;(六)华东地区管理局或监管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可能涉及安全管理、防止垄断等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将以上申请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并提交申请文件电子版。申请材料应当逐份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字确认。申请人的经办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十二条受

8、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人向受理部门提出许可申请的,受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材料接收清单》(附件4),列明收到的申请材料及日期。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5)。-2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发出《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许可申请材料补正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