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ID:9838486

大小:3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5-11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_第1页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_第2页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_第3页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_第4页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_第5页
资源描述:

《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德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城市配套费”)属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两部分。综合配套费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有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排水、绿化、环卫、路灯、交通信号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综合布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公共交通等。专项配套费全部用于与供水、供气、供热相关的

2、管网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第三条凡中心城区(含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经批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配套费。建设项目暂不具备或暂不需要安装供水、供气、供热等配套设施的,以及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的地下室和其他附属设施不使用供水、供气、供热的,经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不缴纳专项配套费,待配套设施到位后或需要进行配套建设时,经公用事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再予以缴纳。第四条城市配套费按以下标准征收:(一)一般类建设项目配套费。一般类建设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2元征收。其中:综合配套费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0元征收;专项配套费中供水设施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3元征收,管道供气设施建设配套费(居民用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征收,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2元征收。(二)特殊类建设项目配套费。1.加油、加气站收费标准。(1)加油站:综合配套费按油罐总容积每立方米800元征收,达不到60立方米的,按60立方米征收。(2)加气站:综合配套费按气罐总容积每立方米800元征收,达不到18立方米的按18立方米征收。供气专业经营单位自建加气站可免缴管道供气设施专项配套费。2.广告塔综合配套费按广告版面面积每平方米400元

4、征收;无线电发射(塔)架等各类构筑物,投资在1万元以上的按总造价的5%征收,总造价不足1万元的按造价1万元征收。3.供水、供气、供热以外的各类管线工程的综合配套费,按每米10元征收,不足300米的按300米征收。(三)经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需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按相应标准的150%征收城市配套费中的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第五条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核,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综合配套费:(一)下列项目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区住建窗口审核后,直接办理免缴手续,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陵城区建设项目在陵城区办理:1.幼儿园、公办中

5、小学等教育设施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2.军事设施及其后勤服务设施;3.道路、广场、绿地、水域、垃圾中转站、公厕、水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4.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城中村、旧住宅区和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安置房、生活保障用房项目;5.公办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6.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7.在中心城区建设的工业类(必须有生产车间、厂房)建设项目免缴综合配套费和专营配套费,其专营配套由专业经营单位监督建设或由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建设方据实出资;8.使用自筹人防经费、人防事业收入经费或

6、集资修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防工程及地面配套设施;9.与市政府签订协议并有明确减免内容的招商引资项目;10.其他政府投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类建设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文件等明确规定免缴的。(二)对下列符合国家、省有减免要求且需要批准的项目以及其他确需减免的项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根据市政府批准意见办理免缴手续的项目:1.公办高校校舍设施(不含职工住宅)建设项目;2.对投资1亿元以上且自持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纳入市级调度的服务业重点项目;3.其他国家、省、市文件

7、规定需市政府审批的项目;(三)对以上免缴项目改变用途的,按第四条规定予以补缴。第六条城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一)综合配套费: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市管工程综合配套费的征收审核,四区住建部门负责区管工程综合配套费的征收审核。市管工程收缴的综合配套费由市级统筹使用,四区区管工程收缴的综合配套费由四区统筹使用;专项配套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专项配套费(供水、供气、供热)的征收审核;其收缴的专项配套费按照《德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管理规定》、《德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列入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

8、陵城区专项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由陵城区具体负责。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城市配套费的监督和管理,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