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ID:9849581

大小:174.36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5-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总则为加强对公业务管理,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防范业务风险,杜绝不规范操作,做到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单位存款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存款

2、,包括定期存款、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存款。本办法所称单位存款人,是指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单位客户在邮政储蓄银行首次办理各类对公业务前,应先建立客户信息,申请客户编号,之后方可办理各类交易。本办法适用于邮政储蓄银行境内各级机构。机构和人员管理对公业务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级支行四级管理机构和支行(含一类网点和二类网点)、代理网点两类营业机构。其中代理网点是指邮政代理对公业务的网点。对公业务营业网点职能如下:支行网点:办理柜面对公业务;执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对

3、公业务营销工作等。代理网点:开办指定的柜面对公业务;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的业务管理规定等。对公业务网点作业组织方式有综柜制和分柜制两种,各支行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控制操作风险为原则选择作业组织方式。网点准入审批要按“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原则进行管理。一级分行每年向总行提出年度营业机构新增计划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执行所辖营业机构的新增计划,同时,根据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当地监管部门提交公司业务机构新增的报备材料。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变更须向上级管理机构及当地监管部门报备。各网点在对岗位进行设置及分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保证不相容岗位、职责的相互分离,确保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4、相互监督。不相容的岗位主要有:一、印、压(押)、证三分管。二、临柜与票据清算岗位不得混岗。三、对账工作应由记账、复核以外的人员办理。四、负责内部资金处理(人行现代支付系统往来、系统内资金往来、异地资金汇划等)人员,与临柜员要相分离。五、空白重要凭证管理与重要业务印章相分离。六、操作与授权相分离。七、其他需要遵守风险控制、岗位制约原则的业务分工。业务准入管理邮政储蓄银行对公存款和结算业务实行准入管理。拟开办对公存款和结算业务的机构和网点必须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和本行规定条件,经总行核准后方可正式对外提供服务。业务准入管理遵循内控优先原则,兼顾收益性与业务网络覆盖,分层逐级稳妥推进对公存

5、款和结算业务。开办对公存款和结算业务的分支行必须建立易于开展对公业务的组织架构、合理的人员配置、配套的对公业务规程以及严格的内控制度;对公业务营业网点必须设立对公业务专柜、配置开办对公业务必备的机具和安防设施,配备必要数量熟练对公业务人员。根据风险特征差异,对公存款和结算业务分成基础对公业务和需要报总行核准的业务。所有对公网点均可办理基础对公业务,开办需要核准的业务必须具备相应条件并报总行核准。基础对公业务包括各项单位存款业务、支票、本票受理,需要核准才能开办的业务主要指法人透支业务、开立银行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开办网银业务及其他规定需要核准的对公业务。核准材料包括核准申请书与机

6、构或网点基本情况资料,包括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员和机具配置情况、业务发展计划及业务准入细则中规定的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业务准入核准流程: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机构或网点所在地市分行提出办理对公业务或者需核准业务申请。省分行组织对该机构或网点的现场审查,核实申请事项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报总行核准。总行接到申请后,审批后下达正式意见,相关部门根据此意见调整系统参数,做好该机构或网点开办此业务的准备。申请机构和网点获准开办该项业务以后,按照规定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备,获得许可后方可正式对外开展该项对公业务。受理时限。省分行收到地市分行申请后,必

7、须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现场审查工作组,并在组成工作组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统一报送总行,不符条件的打回地市分行。总行收到省分行报送的初审通过的申请以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通知相关部门做好该网点的开办准备。现金管理营业机构应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加强柜台监督,严格审核提现客户资料和现金用途,严禁超范围、限额使用现金;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将凭证退回,并指明错误原因。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差旅费。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