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ID:9915566

大小:51.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5-15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_第1页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_第2页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_第3页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_第4页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厦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政府关于设立引导基金的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服务于促进厦门“五大发展”示范市的建设,即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大力推进协调发展,提升中心城市的功能品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

2、范区;大力推进开放发展,打造服务全局的战略支点;大力推进共享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引导基金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对厦门市拟重点打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进行涵养、培育,并将具备基础优势的产业做大作强,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厦门聚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14-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投资的各参股子基金以及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厦门市拟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企业。第四条引导基金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设立引导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为引导基金

3、的决策机构,行使决策管理职责;理事会下设办公室于市财政局,负责日常事务;成立独立的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拟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引导基金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作为市财政的出资代表,并委托金圆集团下属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创投”)作为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经理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并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第二章引导基金的规模和资金来源第五条引导基金资金规模可根据厦门市每年产业引导的需求及市场的容量安排逐年分期到资。第六条引导基金主要资金来源:(一)统筹现有各类财政

4、涉企专项资金;(二)市财政公共预算安排;(三)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上级补助资金;(五)金圆集团筹集的资金;-14-(六)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退出产生的资金;(七)引导基金的运行收益;(八)其他资金来源。第三章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与方式第七条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积极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产业企业或基金管理团队来厦发展,大力培育厦门市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第八条引导基金的投资运作可采用以下模式:(一)甄选具有产业优势的龙头企业及具有产业基金管理经验的国内外优秀的产业基金管理团队,

5、合作设立投资于与厦门市拟重点扶持的产业相关的产业子基金;(二)直接投资于厦门市拟重点扶持的产业企业,或对接社会资金设立专项子基金进行投资。第九条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子基金,操作程序如下:(一)公开征集。按照经理事会批准的引导基金年度资金安排计划,由理事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基金申报指南,拟申请引导基金投资的产业子基金及产业子基金管理团队,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14-(二)尽职调查。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对经初步筛选的申请人资料和方案进行尽职调查,提出拟合作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提出投资建议并上报理事会办公室;(

6、三)专家评审。理事会办公室组织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产业子基金及产业子基金管理团队提出的申请资料和方案、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进行独立评审,按照竞争性评审的原则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理事会办公室;(四)投资决策。理事会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对引导基金拟投资的产业子基金方案进行投资决策;(五)媒体公示。对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投资的产业子基金方案在有关媒体予以公示10天。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产业子基金设立阶段;(六)在产业子基金管理团队完成产业子基金的社会资金募集及根据基金相关

7、协议约定完成到资工作后,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将在收到管理团队书面通知和其他社会资本足额缴款凭证后,向理事会办公室申请拨付出资资金。第四章引导基金的投资对象第十条申请引导基金投资的产业子基金及其管理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14-产业子基金及产业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厦门市注册,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产业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其中产业子基金设立规模低于3亿元的,需承诺60%以上比例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企业;(二)产业子基金全部出资在3年内到位,所有投资者均需以货币形式出资;(三)引导基金对产业子基金的参

8、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产业子基金总额的30%,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在产业子基金中认缴出资比例总计需低于50%,引导基金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且不能成为单一第一大股东或单一最大出资人;产业子基金的出资人除各级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外,其他出资人数量在3个以上(含3个)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