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ID:9960307

大小:55.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5-17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_第1页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_第2页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_第3页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_第4页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7: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7.1辐射安全防护制度7.2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7.3放射治疗设备维修制度7.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7.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7.6安全保卫工作制度7.7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制度7.8辐射工作岗位职责7.9放射科诊断的质量保证(QA)与质量控制(QC)大纲蒙城县马集镇卫生院辐射安全防护制度为了避免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辐射安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院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的辐射安全防护

2、工作。2.辐射装置在使用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的评价报告;使用过程中由省疾控中心每年进行监测。3.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接接触射线时需按标准穿着防护用品。5.放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辐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的异常照射事件的发生。6.放射工作场所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7.辐射装置使用科室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护监测规

3、范。按照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照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8.发生辐射事故时,应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报告医教部和相关院领导。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工作采用层层责任制,分管院长负责全院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工作,医院部负责联系、监察工作,使用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与医院签订责任书,并应指

4、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工作。2、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室必须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警示标示醒目,并采用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3、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并定期向医教部汇报放射性同位素安全管理情况。4、严格遵守放射源使用操作规程,作好防护工作,按照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和院领导。5、保卫科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科室的安全保卫和巡查工作,做到放射性同位素不被盗不丢失。6、设备科应在放射性同位素发生转让和运输过

5、程前通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省环保局,经省环保局批准后方可进行。7、废旧放射源应及时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中方或者送交放射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并在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省环保局备案。蒙城县马集镇卫生院2012年3月26日放射治疗设备维修制度1.参加放射治疗设备维修工作必须为持证上岗工程师。2.放疗设备维修工作必须两面人以上参与并佩戴个人剂量仪。3.加速器高压检测维修时确保断电,高压部分首先使用放电棒将高压余电彻底放掉。4.每三个月对放射设备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理过滤器,更换干燥剂和指示灯的状态显示是

6、否正常,对照射野灯,距离标尺和激光进行校准,各方面的批示维持在正常值,并对各种检测数据进行记录及备份。5.在对剂量有影响的零件维修或者更换后应同志物理师进行剂量校准。在对机器位置零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后应对机器的位置读数进行校准。▼对于含有天然放射源的设备(如后装机等)维修,严格执行辐射安全预防措施。(1)必须保证放射源在安全器内才能进行维修。(2)若出现卡源现象,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在严格况下进行处处理。(3)定期对设备进行辐射安全性能测试,保证设备稳定性。设备科蒙城县马集镇卫生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根据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4.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5.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

8、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蒙城县马集镇卫生院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院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三.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医教部负责向省卫生厅为其申请办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