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中特情侦查的研究

毒品犯罪中特情侦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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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毒品犯罪中特情侦查的研究  摘要特情侦查被广泛运用于公安侦查毒品犯罪活动中,通过秘密搜集犯罪情报、专案侦查、发现与控制犯罪活动,有效打击毒品犯罪。鉴于特情侦查手段的特殊性,特情侦查天然地与证据认定、侦查人员刑事豁免权、特殊的管理制度等问题相联系。本文拟从以上三个方面对毒品犯罪中的特情侦查进行探究。  关键词特情侦查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豁免权  作者简介:秦江泽,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隋宜径,重庆恒泽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284-02  一、特情侦查与毒品

2、犯罪中的非法证据排查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源自于英美法系,于二十世纪初期最先产生于美国,走过了近一百年的历史,逐步延伸到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也在立法层面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美国排除证据的范围包括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物证据,违反正当程序取得的非法证据,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取得的非法证据,毒树之果等。我国刑诉法仅限于采取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其他不合法的证据不在此范围。刑诉法规定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是绝对要排除的,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如果不能补正或者不能做出合理解释也是要排除的。如果证据

3、不能被证明是合法的或者不能够排除是非法的,那么该证据将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一旦被认定为非法证据,那么该证据将不能够作为证明案件事实或者罪名成立的证据。  在毒品犯罪中一旦运用特情侦查就必然会涉及到特情侦查过程中获取证据的认定问题。特情人员搜集到的证据是否使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特情人员一旦隐藏身份进入贩毒集团内部,就必然存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隐私权、任意自白以及其他人身、财产权利侵犯的问题。特情人员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的证据是确定具有证明能力的,但特情人员在侦查过程中窃听取得的言词证据是否应该具有证明能力,笔

4、者认为此言词证据应该予以排除,但如果侦查机关通过特情人员所获得的言词证据为线索进一步获得的证据,也就是美国所说的“毒树之果”,笔者认为是不应该排除的。特情人员在侦查过程中以合法的形式获得的实物证据具有证明能力的,以非法的形式获得的实物证据如果可以补正或者能够做出合理解释那么就应当作为合法证据。通过实物证据的线索进一步发现获得的证据应当具有证据效力。  笔者认为非法证据排除是保障人权的有利制度保障,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旦为法律所确定,那么获得的证据无法定罪必将导致犯罪分子的放纵,此时犯罪分子所获得的自由那也是法律所赋予的自由,

5、不能因为所犯罪名的危害性不同而有所差异。对于毒品犯罪中的特情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所获得的情报虽然可能存在隐藏身份的秘密侦查,侵犯公民隐私权,但这种侦查是为法律所容许的,我国新刑诉法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公安机关负责人是可以决定由有关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的。但是不得诱使他人去犯罪,如果侦查人员以诱惑的方式取得的证据,那么以我国法律规定,这样得来的证据就是非法的,应当予以排除的。  二、毒品犯罪中特情侦查人员的刑事豁免  所谓警方线人的刑事责任豁免,是指为了保障线人侦查的顺利进行和警方线人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可以允许警方线人在特定情况

6、下实施一定的侵害为刑法所保护的权益的行为,而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情侦查人员为了获得情报经常游走在犯罪边缘,甚至一些特情人员为了打入毒品犯罪组织内部,获取犯罪集团的信任而不得已做出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这样一来特情人员在负有侦查使命的情况下为了获得犯罪情报或者犯罪的证据不得已做出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否该受到刑事处罚就成为很有争议的问题。  笔者认为对于特情侦查人员的违反犯罪行为应当是实行有限制的刑事豁免权。对于特情人员的刑事责任豁免是有其正当性的,因为特情人员的行为往往是为了促使犯罪对象暴露或者获得犯罪证据或者为了制止已有的犯罪意

7、图发生而采取的必要行动,特情人员在被派往侦查前都会得到侦查机关一定范围内的授权行为,或者在实施某种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时特情人员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但在毒品犯罪的特情侦查中,一般是没有时间允许的提前请示获得批准的,侦查机关都会给特情侦查人员较宽的授权。因此,在特定情况下特情侦查人员不得已而实施的“犯罪行为”,虽然其行为在表面上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但从主观要件分析,虽然其行为时是自愿为之,但是其没有犯罪的目的和意图,特情人员的这种为了侦破案件或者阻止犯罪行为发生的主动之为根本谈不上“犯罪的故意”。而且其特殊

8、的身份性也成为阻碍行为违法性的重要事由。从实质上讲这种行为不具有构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当然,对特情侦查人员的刑事豁免并非绝对的的刑事豁免,而是有限制的刑事豁免。一般情况下特情人员受到指派到毒品犯罪集团内部从事卧底工作,收集犯罪证据,为了获取信任而实施的参与毒品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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