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侦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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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狱侦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内容提要】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侦查人员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实施隐匿身份的侦查。检察机关在侦查实践中使用的狱侦特情得到了法律的正式授权。检察人员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严格管理和审批原则、秘密性原则,建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选建模式,并通过协作配合、联系沟通、反馈奖励等配套机制的完善,不断规范狱侦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  【关键词】狱侦特情职务犯罪侦查配套机制  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

2、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在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机关的隐匿身份侦查进行概括授权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如何更为有效地使用该项侦查措施,是摆在检察人员面前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问题的提出:检察机关是否具有隐匿身份侦查权  有观点认为上述规定并非是对检察机关使用秘密侦查手段的概括授权,而是排除检察机关的使用权。“侦查章对各种侦查行为的界定中立法技术上均明确了主体,如果是准许自侦案件侦查使用的侦查行为,均表述为‘侦查人员’或者明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9★精品文

3、档★狱侦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内容提要】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侦查人员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实施隐匿身份的侦查。检察机关在侦查实践中使用的狱侦特情得到了法律的正式授权。检察人员应当遵循比例原则、严格管理和审批原则、秘密性原则,建立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选建模式,并通过协作配合、联系沟通、反馈奖励等配套机制的完善,不断规范狱侦特情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  【关键词】狱侦特情职务犯罪侦查配套机制  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

4、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在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机关的隐匿身份侦查进行概括授权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如何更为有效地使用该项侦查措施,是摆在检察人员面前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问题的提出:检察机关是否具有隐匿身份侦查权  有观点认为上述规定并非是对检察机关使用秘密侦查手段的概括授权,而是排除检察机关的使用权。“侦查章对各种侦查行为的界定中立法技术上均明确了主体,如果是准许自侦案件侦查使用的侦查行为,均表述为‘侦查人员’或者明确表述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9★精品文档★。也

5、就是说根据现有的这种定型的立法技术,凡是没有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使用,或者没有明确表述为‘侦查人员’、‘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均不得使用。”⑴笔者认为,这一理解有失偏颇。首先,立法的简明价值决定了法条中应当省略赘余词语。即便不加以明确表述,侦查人员和侦查机关依然是本条规定的主体,其他人员只有在侦查人员的指挥下,才可以辅助实施隐匿身份的侦查。其次,根据对法条的体系解释原则,自侦案件的侦查程序和措施适用侦查章的规定。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的规定”,可以引申出检察机关在侦查直接

6、受理的案件中可以采取侦查章所规定的所有侦查行为。最后,侦查措施的决定权和实施权主体是可以分离的。这一规定将隐匿身份侦查的审批权交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来行使,但是在实施主体上则未作限制。考虑到实践中包括特情侦查在内的隐匿身份侦查措施,主要是由公安机关实施,或者要依靠公安机关来协助实施,本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对隐匿身份侦查进行审批具备一定合理性。  二、使用原则:规范使用的前提保障  比例原则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9/9★精品文档★  比例原则包含适合性、必要性和相称性三个方面的内容。适合性强调的是国家机关所采取的措

7、施要以实现法律所规定的职能为目标,并且每一个措施都有利于其法定职能的实现。从总体上看,使用狱侦特情对侦查办案是有重大意义的,但并不意味着狱侦特情在所有案件中使用都是有效果的。因此,该原则要求办案机关在个案中采取狱侦特情前,应当首先考虑使用狱侦特情对突破口供或稳定供述的有效性,只有经过慎重研究,认为可能有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必要性原则,又称最后手段原则,要求国家机关在实现某一职能目标时,如果可能对公民权利造成影响的话,应当选择对公民权利损害最小的手段。狱侦特情的使用包含一定的欺骗性因素,使用不当将直接影响侦查破案和检察机关的诚信,只有在没有其他有效

8、替代手段的情况下,才能考虑使用狱侦特情。相称性原则要求国家机关在实施任何职权行为的过程中,其对公民个人权利造成的损害与其保护的社会公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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