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定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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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定性问题研究摘要:轻微暴力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巨大逻辑反差导致刑法上的定性困难。轻微暴力的内涵排除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可能,定性的难点在如何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应注重考量被告人实施具体行为时是否对危害后果具有预见能力,探究是轻微暴力还是身体异质是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本原因或直接原因。依据轻微暴力致人死亡的不同情形,可分为:(1)被害人在行为人轻微暴力下导致的疏忽性致人死亡,(2)身体异质的被害人在行为人轻微暴力刺激或诱因下引发的死亡。可将前者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后者

2、定性为意外事件。关键词:轻微暴力过失致人死亡罪意外事件刑法代写硕士论文中图分类号:D924.13文献标志码:B:1672-1020(2012)03-0019-07案例1:被告人韩某的丈夫沈某与邻居梅某在家中喝酒至深夜,韩某不等二人结束便自行去卧室休息,带上卧室房门但未上锁。梅趁沈某进厨房倒咖啡时,摇晃地进入韩的卧室,欲将睡在床上的韩某拉起。韩某呼叫丈夫,沈某进入卧室后即与梅某发生争执,两人扭打至客厅内。后来梅的儿子将其拉回家。沈某看到妻子衣衫不整,又冲出家门指责梅某,被梅的儿子拉进屋内。梅某亦冲出家门欲进入韩家中,韩某守在

3、门口阻止梅进入。二人在推搡和扭打过程中,梅某摔下楼梯,因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案例2:被告人何某酒后与他人到某足浴店洗脚,因店员告知暂时没有服务人员,何某随即打该店员一耳光。该店老板谢某上前劝阻时,何某抓住谢某的肩膀用膝盖顶了谢某的小腹一下,谢某随即倒地不起,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被害人谢某生前患有较严重的动脉粥样硬化症,并伴有腹主动脉瘤形成,死亡原因是腹主动脉瘤破裂致大失血而死,腹部外伤是造成腹主动脉瘤破裂的诱发因素。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案

4、例3:被告人陈某与被害人周某是某高校同班同学,因酒后琐事发生口角,陈某向周某头部打了一拳,周某随即倒地昏迷,送往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事后查明被害人周某是因脑基底部血管畸形破裂出血并发支气管肺炎及心肌炎而死亡,法院以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三个案例都是因为轻微暴力致人死亡,而这种情形应该是日常生活中的偶发性案例。在一般人看来轻微暴力不应也不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因而面对出乎一般人预期的严重后果如何对其定性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其难点在于相同或相似案件在故意伤害(致死)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意外事件三者之间游走和徘徊。不同

5、法院由于对事实和证据认定和条文理解的不同而导致定性和定量差异,甚至在家属、舆论的压力和政策导向下而导致定性变形(在平衡被告人与被害人对立情绪或者为追求司法和谐时往往又轻视案件本身的定性)。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讲,这种定性上的混乱和标准不同一对被告人而言并不公正,有违审判权威和公信。事实上,单纯从严重后果上进行区分并无价值,定性的准确关键取决于对被告人实施行为时的主观心态的把握。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具体被告人的自由是否被剥夺的重大问题,定性的不准或许满足了被害人家属的报复情感和快感,但本质上是对刑法公正信仰价值的基础性破坏。因

6、而需要法官依据刑法原理进行慎重审度以对其中微妙的差异进行细致拿捏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一、关于轻微暴力的理解及背后潜藏的逻辑轻微暴力致人死亡的轻微暴力这一定语,是导致致人死亡案件定性难点的直接外在因素。因为轻微暴力背后是轻微伤害的逻辑推演,这就导致很难推定被告人具有伤害的故意而却出现有违常理的死亡后果;而如果是一般或严重暴力认定故意伤害或者杀人并无逻辑上的困难,因而对轻微暴力的理解和界定是行为定性的前提。首先看暴力的涵义。暴力根据侵害的对象、程度和方法等不同标准有广义、中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暴力是指包括非法实施有形和无形物理力

7、的所有类型,即这种暴力既可以针对人也可以针对物,既可以针对身体上实施暴力也可以针对精神上实施强制,既包括一般性殴打或轻微伤害也包括严重伤害或杀人。中义暴力是指对身体实施有形物理力,其暴力程度不要求一定对人身造成伤害。狭义暴力是指对人身体实施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有形物理力。①据《汉语词典》对暴力的释义,暴力,首先是指强制的力量,武力;其次是特指国家的强制力量。因为行为人不可能使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刑法中使用的暴力只能是第一种解释即强制的力量,武力。暴力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方法或手段,它以拳头、木棍、钢管、刀具等工

8、具作用于他人的身体或物体,让他人身体感受到疼痛或机能受损,或者让物体受到破坏或丧失使用价值。在美国刑法理论上,暴力的涵义更加广泛,它包括了任何非法触及他人的行为,无论这种触及是多么轻微。②而有些国家规定暴行罪,并以出现伤害结果为前提要件。如,日本刑法第208条规定:实施暴行但是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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