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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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购买权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第12卷第2期(2007)甘音高

2、坪j:拒V01.12No.2(2007)优先购买权的类型及其适用范围李志忠(兰州城市学院,甘肃兰州730070)摘要:优先购买权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权利.对其分类应能说明优先购买权的本质属性.本文认为.优先购买权可依不同的标准分为法定优先购买权和约定优先购买权,物权性优先购买权和债权性优先购买权两种类型.文章同时对法定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探讨.关键词:优先购买权;类型;适用范围中图分类号:O1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020(2007)02~1

3、15—04一,优先购买权的类型对具体的优先购买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很多.比如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等.对它的分类也有很多种.例如,有学者将优先购买权以法律关系为标准分为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屋优先购买权;以财产结构为标准,分为可分物优先购买权和不可分物优先购买权;以财产特征为标准,分为种类物优先购买权和特定物优先购买权.l笔者认为,这种对优先购买权的归类分析不足以说明优先购买权的本质属性,并且其分类也欠科学,不能穷尽各种类型的优先购买权.鉴于

4、此,有必要对优先购买权做一重新分类,以便正确理解和使用优先购买权制度.1.法定优先购买权和约定优先购买权根据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将优先购买权分为法定优先购买权和约定优先购买权.所谓法定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人就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比如,德国民法第504条至514条,第1094条至l104条,第2034条至2037条,瑞士民法第681条,第682条,日本民法第905条等均属法定优先购买权.台湾地区民法第919条规定的典权人的留买权,台湾土地法第34条之一规定的共有人的优先承

5、购权,第104条规定的地上权人,典权人或者承租人及基地所有权人的优先购买权,第107条规定的耕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第124条规定的永佃人的优先购买权,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l5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等也均属于法定优先购买权无疑,台湾法上的法定优先承买权在于不使房屋所有权与基地所有权分属二人或便利佃农成为自耕农,以促进"耕者有其田"之实现,具有特殊立法目的,旨在贯彻"土地政策".口其实,各国在其民事法律当中规定优先购买权,主要还是基于一定的立法政策,一则是为了简化物上的法律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二则是便于物尽其用,并同时保护特定的当

6、事人,因为特定的当事人与出卖人(所有人)的地位相比显然处于劣势.由于各国所奉行的社会政策未尽一致,立法者关注的重点不同,所以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法定先买权的类型也各异.圆至于约定优先购买权,是指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而设定的某种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出卖其标的物时另一方当事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显然这种优先购买权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惟依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基于交易需要,亦得为优先承买权之约定."H德国民法明文允许当事人约定优先购买权.我国现行法则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不能因此说我国法律就不允许当事人之间设定优先购买权.依据私

7、法自治,契约自由之原则,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在其民事活动中可以任意约定各种事项,当然包括约定对某标的的优先购买权.只不过此时的当事人约定只能在当事人之问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对抗第三人.要想使之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还得满足物权之公示原则的要求.比如,各国立法和理论均不承认相邻权人就相邻他方之不动产享有法定先买权,此系因相邻权人之利益通过法律对相邻关系的规定就足以确保,如赋予其法定先买权,则对其保护未免过分,且易导致先买权之客体范围无限扩张,对交易安全危害很大.但是这并不妨碍相邻双方

8、通过合同来约定先买权,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5l再比如,我国球员李铁租借到英超球会埃弗顿的合同中规定,李铁在埃弗顿效力满一年后,同等条件下,埃弗顿有优先购买权.呵见,在体育运动员转会的场合,约定优先购买权就显示了其巨大的社会价值.因此说,约定优先购买权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是我们平时对它的关心和收稿日期:2006-09~28基金项目:2006年甘肃省社科基金项目.作者简介:李志忠(1967一),男,甘肃榆中人,兰州城市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115第12卷第2期(2007)李志忠:优先购买权的类型及

9、其适用范围Vo112No.2(2oo7)注意不够罢了.2.物权性优先购买权和债权性优先购买权根据优先购买权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可以分为物权性优先购买权和债权性优先购买权.所谓物权性优先购买权,是指这种优先购买权具有物权的对世性效力,其行使可以对抗任何人,即使出卖人已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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