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核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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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核销管理办法文件名称出口核销管理办法文件编号修订日期2009.03.20生效日期2007.10.20文件版本A/1页次1/31、目的 为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出口收汇核销工作,提高出口收汇核销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出口贸易业务。3、职责3.1为做好出口收汇核销工作,集团贸易信息部负责集团及子公司出口收汇核销的日常工作。3.2各子公司出运收汇后,应将与出运发票、银行水单金额相符的核销单提交给贸易信息部向外管部门申请核销。对逾期交单、逾期核销的,各子公司财务要按月认真分析原因,责任到人,抓紧催收,及时交单、核销。3.3对因主观原因造成的逾期交单、核销,将予通报批评,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处罚。4、工作程序4.1核销单领取 4.1.1业务员必须在业务系统中托单,报审被接受后才能申领核销单。申领规则按《有关业务流程“托单审核”环节若干实施细则》办理。4.1.2贸易信息部核销员通过网络在“电子口岸”中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再经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加盖公章、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章后通过网络在“电子口岸”上备注出口口岸。4.1.3贸易信息部核销单被领用后,核销员要把每一份发票号项下的核销单信息输入电脑业务系统。4.2使用核销单4.2.1使用核销单本着;谁领、谁用、谁核、谁负责;的原则,核销单需于申领后60天内退回。申领20天后尚未使用的,要及时通知核销员,以便在电脑业务系统中进行调整。4.2.2因特殊原因业务员需更改出运口岸的,要及时和核销员联系,以便在“电子口岸”中进行重新备案,重新备案需要原备案海关完成撤销申请后才能重新备案。4.2.3如发生退关的,(1)海关在核销单上尚未盖放行章的,而核销单退税联已注明货物名称、数量及币别总价,且“电子口岸”中“海关状态栏”为“未用”的,可办理注销手续。(2)如海关已在核销单上加盖“验讫章”因故未出口的,且“电子口岸”中“海关使用状态”必须显示“退关”,并加盖注销章,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4.2.4未使用过的核销单遗失,相关子公司业务员要负责向外管提交由所在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书面报告,核销员负责申请挂失,并交外管局备案。4.3核销单退单退回的核销单和报关单的;验讫章;要清楚,并及时交核销员签收。4.4“电子口岸“交单核销员负责核对核销单、发票号、金额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口岸”交单。子公司业务员负责对逾期核销单的催收,贸易信息部通过业务系统每日、每旬、每月向相关子公司催促核销单的回收,并将相关资料每月送达子公司经理。4.5核销管理4.5.1贸易信息部综合员将业务部退回的核销单在电子口岸上进行“交单”,并及时输入业务系统后递交给核销员并做好签收工作。4.5.2核销员收到银行结汇水单核销联后,与退回的核销单匹配。全额收汇的立即在外管的“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上进行申报核销。逾期、未全额收汇的、超过报关日期120天的催促业务员抓紧收汇后重新申请核销。来料加工、退运货物、境内收汇和不收汇的“货样广告品A”须到外管局柜台办理核销手续。4.5.3每月10日前贸易信息部列出“逾期未核销清单” ,并送达相关子公司经理。5、核销单使用要求5.1子公司对已出运的货物如因商品质量、交货不及时,或国外市场价格下跌、单证不符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核销单金额核销的,应由业务员按省外管局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然后由核销员办理核销。5.2凡对外降价、赔款、退款、罚款,需提供正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结汇水单等有效证明及理赔相关的往来函电,并按规定填写《对外理赔(退款、罚款、降价)支用外汇申请表》;金额在1000美元以上的(含1000美元),经单位法人代表批准,提交相关法律文书及规定应提供的材料,报外管局办理核销。5.3对出口货物因故退回的,业务员应分别处理:如属全部退货,业务员需提供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出口核销单、报关单,贸易信息部核销员据此向外管办理核销手续;如属部分退货,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必须再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已补税证明复印件。贸易信息部核销员据此向外管局办理核销手续。5.4对国外预付款,相关人员在收到结汇水单后一周内通知核销员该款项的性质(定金、货款等),待货物出运时立即告知相应的发票号码,以便核销。5.5对银行水单上不注明发票号的应及时联系银行查询。对公司驻外机构(或客户)集中汇入的货款(水单上不列发票号的),核销员应及时会同经办会计确认该款项下的发票号码,便于即时核销。 5.6为与各子公司统一;预计收汇日期;,并与外管局的;应办核销日期;相一致,一律以单证交银行的日期为交单日,交单日由单证员负责输入电脑。各子公司会计也应以此作为预计收汇日,同步检查逾期收汇情况。5.8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及时贸易信息部反映,以便多方沟通、改进。6、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相抵触时,则以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为准。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贸易信息部负责解释。PAGEPAGE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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