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招标文件(公铁立交)

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招标文件(公铁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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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47 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2013-159号招标项目名称: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招标人名称: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盖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月日47 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招标文件招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贰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6发标时间:2013年9月2日下午15:00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7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400元8招标答疑时间:2013年9月3日下午16:00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现金)收款单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1工期要求15日历天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13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40天内有效14质量要求合格15投标书递交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14:30-15:00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16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15:00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17开标时间:2013年9月5日下午15:00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2号三楼)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交的内容将不作变动。47 一、工程名称:本工程名称: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二、工程概况: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位于海宁大道公铁立交。三、招标范围及要求:1、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主要内容为200只线条灯,90只洗墙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工期、质量要求:①本工程的工期要求为15日历天,承包人工期延误的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500元/天计取,最高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25%;误期违约金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时,若承包人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业主有权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施工。②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拆除重建,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100%。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继续完成工程。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规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在施工时,必须注意安全,认为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警戒线、警示指引标志等),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独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应纳入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要求密封,骑缝处盖章,投标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4、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单价一次包定,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5、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本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通过后2年,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因人为破坏、偷盗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关维修一切费用,相关费用计入总报价。47 6、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开标时当众公布。五、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必须踏勘现场,地点为:海宁大道公铁立交。踏勘现场应注意安全,凡发生不注意安全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六、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1)投标函(含预算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7)拟任本工程机械设备一览表;(8)拟任本项目人员组成名单;(9)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0)安全人员三类证书(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现场安全员C类证书)复印件;(11)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及服务承诺。七、投标: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密封的方式将投标书交至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的形式,出票人必须为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开标时提交给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退还,(不计利息)。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退还(不计利息)。九、开标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2013年月日下午15:30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十、评标:详见评审办法。十一、中标: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经评审后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侯选人,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十二、合同签订投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到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格式附后,以下文件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依据:1、招标方的《招标文件》47 2、中标方的《投标文件》3、在招标过程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及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补充的所有文件资料。十三、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合同签订时提交。十四、付款:1、合同签订进场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2、经审计后,除留5%保修金在交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一个月内退还外,余款付清(不计息)。十五、安全文明施工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海宁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在实施施工期间,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及警戒线,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十六、有关技术、质量、安全、违约责任的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十七、本办法由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十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海宁市人民181号邮编:314400联系人:殳先生电话:611971(政府网)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222号-2三楼邮编:314400联系人:张女士47 电话:0573-87239122传真:0573-87239122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招标评审办法一、本次评标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和择优的原则。二、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三、本次评审小组由业主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及业主代表组成。开标、评标、决标全过程由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委监督。四、根据本工程实际,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最终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情况下,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五、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六、评审步骤与方法: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首先由评审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6)拟任本工程机械设备一览表;(7)拟任本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8)安全生产许可证;(9)安全人员三类证书;(10)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及服务承诺进行符合性评审。如出现严重不响应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或标书类同、有串标嫌疑的,由评审小组作出无效标处理,不进入投标报价评审。2、商务标评定计分(满分100分)(1)、总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报价和最高限价进行比较,确定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不再予以进一步评审,作无效标处理。47 投标最高限价计算:最高限价开标时当众公布。(2)、其他商务标内容评审①、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有否异常报价等情况。如发现投标报价有异常时,可以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是否为无效标或商务评审不合格。②、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时,着重对投标人的总报价、措施项目报价、主要材料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③、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时,对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报价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交相关说明资料和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了相关材料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低价理由不成立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其投标。④、上述评审中被拒绝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写出书面结论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专家,可以书面阐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3)、报价得分计算(满分100分)评审后,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采用二次平均值评标法进行报价得分计算。①、确定第一次平均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第一次平均价。②、确定第二次平均价:取小于等于第一次平均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第二次平均价。③、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第二次平均价*(1+N)。N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从-1.00%,-0.50%,0,+0.50%,+1.00%五个数值中公开随机抽取。④、有效报价少于等于2家时,评标基准价为这2家中的报价较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⑤、各投标人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分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2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1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47 报价、复合价、基准价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数,百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万分位)。得分计算和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总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4)、最终得分=商务报价得分七、中标候选人的产生1、根据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高低,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最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最终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情况下,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情况将在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如有投诉或举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中标资格;新的中标候选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产生。(1)承接本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在招标报名截止日至中标公示截止日止,有限制招投标处理行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整个评标过程不作任何解释。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9月2日47 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的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本工程质量目标:。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为负责人的项目班子进场施工。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47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47 三、授权委托书:我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姓名)、身份证明,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工程的投标,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授权委托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7 四、拟用于本工程机械设备一览表1、计划用于本工程的自有主要机械设备:种类(名称)数量型号功率出厂期现值小计数量:功率:价值:2、计划为本工程新购置的机械设备:小计数量:功率:价值:3、计划为本工程租用的机械设备:小计数量:功率:价值:47 合计总数量:总功率:总现值:五、拟任本工程项目班子组成名单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上岗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说明: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  现场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承诺达到%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投标人声明:本工程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所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2、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注: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须提供类似工程相关证明(类似工程证明文件须有效体现拟任项目经理业绩)。47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4、项目班子组成名单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件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47 六、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及服务承诺注:针对本项目特点详细描述施工方案和服务承诺。47 预算书格式(封面)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47 总说明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报价中需要说明的内容,主要包括:(1)采用的计价依据;(2)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工期;(3)综合单价中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4)措施项目的依据;(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47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47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公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其中人工费其中机械费2措施项目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其中人工费其中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3其他项目4规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5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2+4)*相应费率‰6税金合计1+2+3+4+5+64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4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4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47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47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47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47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防文明施工费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3其他组织措施费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3.2夜间施工增加费3.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3.4二次搬运费3.5提前竣工增加费3.6优质工程增加费合计47 其他项目清单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47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47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47 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47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47 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47 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表—144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47 合同文本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一、通用条款(略)发包人(全称):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工程地点:海宁大道公铁立交工程内容:景观亮化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合同工期:15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47 1、中标通知书2、投标书及其附件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图纸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养护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承包人工期延误的应向发包人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按1000元/天计取,最高限额为履约保证金的25%。误期违约金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时,若承包人仍旧无力采取措施,视为承包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业主有权选择其他单位进行施工。十、安全施工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海宁市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在实施施工期间,对本工程周围环境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及警戒线,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和有害物,也不得破坏已建或在建工程的任何部分。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十一、合同价款与支付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工程变更外的所有风险,包括政策性风险、报价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其它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确定项目和工程量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为一次包定项目,今后不随工程量的调整而调整。工程量数量的调整:4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2、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的增减。(二)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有关规定计算,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工程量调整时的单价确定: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除以下情况外,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即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凡合同金额占总价2%(含)以上的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含),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单价重新认识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②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的价格,可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已有的价格或类似价格高于市场信息价格的,按不超过市场信息价格计算。2、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施工单位根据原投标价款组价原则,市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计价依据提出变更价格,主要材料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和组价依据,并由监理复核,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确认。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十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合同签订时提交。十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1、合同签订进场后,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47 2、经审计后,除留5%保修金在交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一个月内退还外,余款付清(不计息)。十四、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如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拆除重建,并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违约金为履约保证金的100%。同时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继续完成工程。十五、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项目经理到位率: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到位,不得更换。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没有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到位率到位,除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5%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另行委派不低于原项目经理资质、资历和经验的项目经理上岗到位;(2)项目班子到位情况:承包人项目班子人员必须到位,不得更换。若承包人的项目班子没有按其投标书承诺配备并到位,除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5%作为违约金;(3)安全文明施工:因施工没有符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明施工标准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5%作为违约金;(4)工期质量违约: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本合同工期质量要求的,除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5%作为违约金;十六、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采购的材料到货后,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单,并经发包人指定的代表进行验收,按规定需送检测试的,必须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3)有关工程关键材料,采购前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双方共同采购。否则,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有关材料,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47 十七、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八、补充条款1、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工程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海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安全文明生产采取必要的措施而导致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及其他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投标书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如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3、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本工程发包人当期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应该视为已经包含了当期已完工程的全部人工工资。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工资支付的规定及时支付其所属员工(包括雇佣的民工)的工资及其他酬金,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遇由于承包人没有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引起纠纷的,将视同承包人已经委托发包人可以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款项作为民工工资的支付预备金,必要时也将视为承包人已经委托发包人直接支付该部分纠纷的民工工资。同时,如果因承包人原因产生民工工资纠纷的,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民工工资的20%作为违约金。4、在符合合同要求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工程保修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和不干扰通行。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但属发包方或工程师对本工程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除外。47 5、承包人应采取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等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分包商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载超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发包人不负责承担上述费用以及由于承包人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及其他开支。6、如果承包人已经进入非重组的清算程序和严重违约,或承包人有下述情况:(1)已放弃合同;(2)无正当理由停工;(3)无视发包人或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或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则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中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职权,发包人可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邀请的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有偿使用他们认为合适数量的承包人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如果本工程合同根据本条规定、被发包人中止且发包人已接管工程。则承包人应迅速放弃对工地的控制并在7天内撤离其他人员和不再被使用的装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1000元计算的违约金。由此如果合同按前款予以终止,则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尚需扣除各类应扣除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如临时设施费、保险费等各类不随工程量变化的费用按造价比例分摊。但不包括承包人的撤离退场的费用或承包人的任何损失)。8、除非合同已被否定或终止(包括按第7条规定的发包人接管工地后),或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要求暂停施工或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停工外,承包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尽一切努力继续完成本工程。而且承包人和发包人应使工程师的每一项决定付诸实施。9、施工用水电费:用表计量,施工单位应先交纳水电预付款,待施工结束后按实结算,多还少补。47 10、本工程中标人不得转包给他人施工。11、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结算书编制的准确性,在审核(审计)报告出具后,如果因承包人的结算与海宁市审计中心最终审计确定的结算有差异,导致发包人应向审计部门支付审计费用的,审计费用按如下原则处理:(1)发包人承担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计算出的基本收费金额的审计费用; (2)承包人承担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标准计算出的追加收费金额的审计费用;1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海宁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7 海宁市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监理单位):丙方(施工单位):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确保工程安全优质按时竣工。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签订廉政合同,并作为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三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的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在工程建设中发现任何一方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该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在工程建设中发现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二)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三)甲方有权对乙方、丙方在工程建设中执行廉政情况实行监督,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丙三方参加的廉政管理会议。(四)工程施工过程中超过合同标的需增加总投资时,甲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抄送市审计部门和监督部门备案。(五)甲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廉政管理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分。(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丙方邀请的旅游、宴请、赠送的礼品、礼券(现金)等;不准将子女和亲戚安排到施工单位兼职;不准和施工单位合股经营或参与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任何业务。(七)甲方工作人员严禁索要和收受贿赂。(八)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乙方、丙方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制止,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处理。(九)甲方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期间私房建设、住房装修不得使用丙方的人工和材料。(十)甲方所签订的其他施工合同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三条乙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乙方应当了解甲方、丙方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二)乙方应当对本单位监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三)工程施工过程中,超过原设计招标工程量需增加工程款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另向甲方提交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丙方邀请的旅游、宴请、赠送的礼品、礼券(现金)等;不准在丙方食堂长期搭伙。如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五)乙方工作人员严禁索要和收受贿赂。(六)乙方工作人员被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时,甲方有权更换人员,直至中止合同。(七)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监理中发现甲方、丙方人员不廉洁行为时,应及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第四条丙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丙方应当了解甲方、乙方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47 (一)丙方应当对本单位工程建设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三)丙方不得在工程建设中以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宴请甲方、乙方人员或向甲方、乙方人员赠送礼品、礼券(现金)等。因在工程协调过程中需就餐时,应严格执行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乙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丙方工程款1—5%,直至中止工程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承担,丙方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非法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追邀。(五)严禁行贿。丙方在工程建设中有贿赂甲方或乙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更换有关人员或中止工程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六)丙方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甲方、乙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告知甲方、乙方的主管领导。(七)工程结束后,丙方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对其在施工期间有关费用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丙两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丙两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丙两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三)丙方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四条的,按管理体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乙两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乙两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六条三方约定本合同由三方或三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丙方或乙方、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至工程款付清后的三个月内有效。 第八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三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并各自报主管部门一份,报海宁市监察局一份。甲方:乙方:丙方:代表:代表: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年月日47 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包括线条灯,洗墙灯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海宁大道公铁立交景观亮化工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管道、道路等室外附属工程为/年;7.建筑围护结构中的节能设施保修期为/年;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内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通过后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47 2.发生紧急抢救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一、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二、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经审计后,除留5%保修金在交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一个月内退还外,余款付清(不计息)。工程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外,因人为破坏、偷盗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关维修一切费用。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4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工程,并做好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责任书。1、工程承包人是该工程施工范围期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明确责任。2、对所有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生产条例》,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3、严禁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对所有电器机械设备设专门人员管理。4、要加强人身安全用电,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操作规程作业。同时还要保证做好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检查维修运行。5、针对本工程的特性,设置明显、规范的警告标志标牌,预防因施工造成过往人员车辆损害。6、工程承包责任人必须管理好本部职工,严禁在工地上搞不正当违法活动,并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办证管理工作。7、搞好与相邻企业的生活与生产关系。取得相邻企业的支持。8、各班组(队)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落实安全措施。当生产与安全有矛盾时,坚决服从安全。9、组织文明施工,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10、对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因该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再因此而支付任何费用。总之,双方本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不折不扣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事故。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地工程任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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