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 个贷 综合授信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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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综合授信/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企业代码:地址:抵押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行支行地址:鉴于(下略为“债务人”)与授信人/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于年月日签署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个人借款合同请核对确认是否是个人借款额度合同?【编号:】(下略为“总合同”),及将按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期限和债权额度签署的一系列综合授信额度支用协议/分借款合同(下略为“分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并赋予抵押权人第一受偿权。就此,依照中华人民

2、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遵守。第一条抵押物1.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名称:所在地:数量(或面积):现时状况:评估价值:所有权属:使用权属:权证编号:其他事项:1.2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上款所述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1.3在抵押存续期内,如抵押人(自然人)死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权继续有效,抵押人的继承人就此无权抗辩;如抵押人(法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范围。第二条债

3、权担保2.1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是由抵押权人根据与向债务人提供的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期限内签署的一系列分合同之规定向债务人连续提供的贷款本金,及上述期限内债务人在总合同项下为其他贷款提供担保所形成的或有债务。上述贷款本金和或有债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若在上述期限内总合同发生变更或签署了补充协议,则贷款本金和或有债

4、务的最高余额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2.2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所担保的范围除了上款所述主债权外,还及于由此产生的一切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可能发生的诉讼费、拍卖费用、变卖费、通知抵押人费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1)总合同或分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正常到期(2)总合同或分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每次分期还款(3)被抵押权人宣布总合同或分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势。债务人未按总合同或分合同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

5、可以在抵押期间内随时要求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抵押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抵押权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2.3担保性质(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无须首先或同时向债务人或其它担保人追索,抵押人以第一债务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并放弃一切抗辩权。(2)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本抵押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总合同或分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债务

6、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也不因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总合同或分合同、抵押权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抵押人发生任何变故而改变。第三条公证和抵押登记3.1本合同应向公证机关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2抵押登记(1)抵押人以依法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当事人应依法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获得抵押证明后抵押人应将抵押证明正本(及抵押物权证正本)交付给抵押权人保管。(2)抵押人以法律未强制要求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权人要求,则

7、抵押人应办理抵押登记。3.3债务人或抵押人履行完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被担保的全部债务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抵押权人应根据抵押人的要求,将上述证明及有关权利凭证交还抵押人,并会同抵押人至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3.4因本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第四条保险4.1抵押权人有要求的,抵押人应按本条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4.2抵押人如对抵押物已办理保险的,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权益转让手续;如尚未办理保险的或原保险不符合抵押权人要求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五日内至抵押权人认可的保

8、险公司,就指定的保险险种、期限和金额办理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险手续。抵押人应及时支付所有的保费,并及时将所有保险单据、凭证正本送交抵押权人保管。4.3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任何条款或对保单作任何改变,不得终止或取消该等保险,或任凭及允许该等保险被撤销、取消、终止或过期失效。4.4若抵押人未及时对抵押物办理保险或未积极维持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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